律政司國安檢控科負責人成謎 拒公開人手編制 消息指內部抽調人手組成 傳接觸退休高層回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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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生效近 9 個月,律政司引用國安法檢控多名民主派,包括籌備、參與民主派初選等 47 人,至今數十人「未審先囚」。律政司在國安法生效後,即開設「維護國家安全檢控科」,但至今負責人仍然成謎。據悉,國安檢控科的辦公室設於中環的律政中心西座某層其中一翼,但大門玻璃被遮蓋,而律政司從刑事檢控科等各科抽調人手至該科,不過有律政司人員稱,內部對該科編制及人員都不清楚,形容非常神秘。

另外,有傳 2016 年退休的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曾獲邀出任國安檢控專員一職,但他向《立場》稱不方便評論。律政司則回覆指,基於國安檢控科的工作性質,為確保有效履行職責,不會公開人手編制,亦無回應是否已招聘人員出任該科的負責人。

國安法生效近 9 個月 檢控專員身份未公布

國安法生效後,律政司及警方都設立國安專責部門,當中警方的國家安全處由副處長劉賜蕙管轄,部分高級人員亦有披露,包括高級助理處長蔡展鵬、兩名助理處長簡啟恩、江學禮,以及高級警司李桂華;政府曾主動公布,劉賜蕙在特首林鄭月娥監誓下宣誓就任。

《港區國安法》第 18 條註明,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安檢控部門,負責檢控危害國安案件及其他相關法律事務,部門負責人由特首書面徵求駐港國安公署意見後任命,就職時應當宣誓效忠《基本法》及香港特區,而該部門的檢控官則由律政司司長,徵得香港國安委的同意後任命。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去年 7 月初曾表示,已成立國安法的專門檢控科,並已任命首批檢控官,而負責人則稍後任命。

不過律政司的國安檢控科,其負責人及高級人員至今都未公布。律政司網站顯示,該科負責人的職銜為「維護國家安全檢控專員」,但未如其他科一樣列出其姓名,以及該科辦公室地址和聯絡方法;政府電話簿中,亦未找到該科的任何資料。

律政司網站顯示,「維護國家安全」檢控科的負責人的職銜為「維護國家安全檢控專員」,但未如其他科一樣列出其姓名,以及該科辦公室地址和聯絡方法;政府電話簿中,亦未找到該科的任何資料。

傳可能出任國安檢控專員 沈仲平稱不便評論

有傳國安檢控專員一職,可能由 2016 年退休的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出任,他曾於刑事檢控科工作 30 年,曾負責商業罪案及貪污案件,包括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以及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失當等重大案件。

沈仲平亦是「香港友好協進會」專業事務委員會其中一名副主任,而協進會宗旨為「團結香港社會各界愛國愛港人士」,不時與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官員會面,主席為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此外,沈現時及曾受聘為多間內地高等教育學院的兼職或客座教授,包括中國國家檢察官學院、中國國家行政學院,2017年獲聘為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教授。

此外,沈仲平曾於去年出版、記錄警員在反送中運動經歷的《憑信念──香港警察故事 2019》書籍中,敍述「違法達義」與法治相違背的觀點。

《立場》上月曾致電沈仲平查詢是否獲邀加入國安檢控科,他稱不方便就此評論,建議記者向律政司查詢。翻查資料,沈目前仍是 Queensway Chambers 大律師辦事處的成員,亦是香港上市澳達控股(9929)的獨立非執董。

沈仲平目前仍是 Queensway Chambers 大律師辦事處的成員,亦是香港上市澳達控股(9929)的獨立非執董。(Queensway Chambers 截圖)

國安檢控科辦公室玻璃被遮蓋 內部調任人員身份不明

據悉,國安檢控科的辦公室目前設於中環的律政中心西座某層其中一翼,但大門玻璃被遮蓋;律政司已從刑事檢控科、法律草擬科等不同部門抽調人手至該科。不過有現職人員稱,內部對其編制及人員都不清楚,形容非常神秘。

多宗國安案件   由「特別職務組」負責

例如民主派 47 人初選案,3 月 1 日起的馬拉松式保釋耹訊,是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楊美琪親自出庭。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等,他們的案件均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出任控方代表。

楊美琪(右二)、周天行(右一)

按律政司網頁組織圖,楊、周兩人均隸屬刑事檢控科轄下的特別職務組。該組去年 6 月成立,據報是應付反修例案件而成立,專門處理威脅公眾秩序活動和牽涉電腦網絡罪案,協助加快檢控程序。

律政司:為確保有效履行職責不公開人手編制

《立場》上月向律政司查詢,國安檢控科負責人是否已完成招聘、該科人手編制,以及所涉的預算是否已獲政府批准等問題。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已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檢控科,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檢控科的工作性質,為確保該科有效履行職責,不會公開該科的人手編制。不過,發言人未有回應是否已招聘該科負責人、所涉預算等問題。

記者同時向公務員事務局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查詢,有否批准律政司增聘人手、當中涉及多少個公務員職位等問題,兩局未有正面回應,僅表示將查詢轉交律政司跟進。

預算案列 80 億元國安費撥款 政府稱稍後向立法會報告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年 2 月底,公布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在「開支預算摘要」首次披露撥款 80 億元,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未來數年的開支,不過撥款分配予哪個部門、款項用途等資料一律欠奉。他向傳媒稱國安開支經國安委閱覽及特首批准,自己亦有參與撥款。政府其後發稿指,陳茂波稍後會就該 80 億元國安撥款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立場》當日再向律政司查詢,80 億元撥款中,律政司獲分配多少經費等問題,律政司發言人回覆,僅建議記者參閱政府的新聞公報,未正面回應問題。

《港區國安法》第 19 條規定,財政司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不受香港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而財政司司長每年須就該款項的控制和管理,向立法會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