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上訴遭駁回 鄒幸彤︰以個人名義守 32 年約定 在大家看到的地方點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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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連續第二年反對支聯會六四晚會,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29 日)早正式駁回支聯會上訴,維持警方反對決定。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指,會方立即停止六四活動宣傳,當晚亦不會以組織名義到場參與。另一副主席鄒幸彤下午則在 FB 發文,表示將以個人名義,在 6 月 4 日晚上 8 時,即六四晚會的原定時間,「去守這已有 32 年的約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支聯會上訴(詳見另稿)。鄒幸彤表示結果屬意料之中,對於支聯會無法以組織名義主辦維園的燭光悼念,她表示有負港人所托,感到愧疚萬分。但她指出,在組織身份之外,「我們首先是有自主行動能力的個人」,並表示「無法正式組織,我們便如水行動;沒有領袖牽頭,我們也能自動自發」,她相信,經歷了 2019 年的「洗禮」和持續 31 年的燭光集會,大家「早就知道 6 月 4 日,該做什麼」。

至於她個人,鄒幸彤則以個人名義表示,6 月 4 日晚上 8 時,她「仍會去守這已有 32 年的約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她指,政府能禁止一個場地的聚集,但不能禁止香港每個角落亮起燭光,「愈是想刻意撲滅,燭光只會愈燒愈廣,並終將成為焚毀專政的烈焰」。她呼籲港人盡每人的一分力,「在嚴寒中守住這燭光,守住我們良知的底線,守住我們僅餘的自由」。

鄒幸彤聲明全文︰

【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

一如意料,政府決意禁止維園的燭光集會, 上訴委員會亦維持警方決定。在目前的法律環境下,抱歉支聯會無法再以組織名義主辦維園的燭光悼念,有負大家所托,愧疚萬分。

但在所有的組織身份之外,我們首先是有自主行動能力的個人。無法正式組織,我們便如水行動;沒有領袖牽頭,我們也能自動自發。經歷了2019年洗禮的大家,經歷了31年的燭光集會的大家,早就知道6月4日,該做什麼。

我亦在此以個人名義表示,6月4日8點鐘,我仍會去守這已有32年的約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政府能禁止一個場地裏的聚集,不能禁止香港每個角落亮起燭光。愈是想刻意撲滅,燭光只會愈燒愈廣,並終將成為焚毀專政的烈焰。而我們這刻要做的,就是盡我們每人的一分力,在嚴寒中守住這燭光,守住我們良知的底線,守住我們僅餘的自由。

只因專政貪得無饜,委曲並不能求存,只會換來紅線的無盡擴張。唯有堅守陣地,以行動捍衛立場和原則,才能爭取到生存的空間。

今年6月4日,讓我們繼續以燭光,為死者爭公義,為生者衛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