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通過 10 億撥款 設疫苗保障基金 僅鄭松泰一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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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26 日)審議 10 億元撥款,供政府設立疫苗保障基金,主要為接種武漢肺炎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的市民提供經濟支援。撥款最終以 20 票贊成、1 票反對通過,熱血公民鄭松泰成為唯一反對撥款的議員。

熱血公民的鄭松泰批評政策只是形象工程,因很多外國醫學期刊均提出,後遺症未必會在兩年內出現,兩年保障期根本不足夠。又質疑由認可疫苗的專家委員會,判斷異常情況是否與疫苗有關,角色上有衝突,形容是「捉蟲」。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承認負責疫苗保障基金的專家委員會,與批核疫苗的獨立專家委員會的成員,可能有重疊,但強調兩個委員會並不相同,撥款最終在建制派支持下通過。

政府建議按嚴重程度分 4 個級別獲保障金。若注射後死亡的 40 歲以下人士,每人保障額最高 250 萬、40 歲或以上則獲 200 萬;若出現嚴重異常事件、但未有致死,40 歲以下人士保障額最高 300 萬、40 歲以上 250 萬。索償期限是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兩年內,而提出索償的市民需先得到註冊醫生證明,及經專家委員會評估其傷亡與接種疫苗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