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籲去信投訴裁判官鄭紀航 縱容八旬翁庭上恐嚇「遲早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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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在今年 4 月以金屬鑿刺傷社民連成員梁國雄腰窩被控,昨日庭上指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和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兩個遲早都要死」,裁判官鄭紀航更讚揚被告「熱愛社會」,黃之鋒今日在 facebook 發文,指被告在庭上揚言「黃之鋒遲早要死」及「有槍我都打佢」,但鄭紀航沒作任何警告和跟進,縱容被告在法庭「刑事恐嚇」,認為案件審理相當偏頗,呼籲市民去信投訴裁判官鄭紀航,表明鄭紀航絕不適合繼續擔任與政治有關案件主審裁判官。

黃之鋒認為, 案件本身涉及暴力襲擊,被告黃森球在庭上「刑事恐嚇」,更表明「因替天行道而亳無悔意」,裁判官反而讚揚他「熱愛社會」,更安排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恐怕會讓社會誤以為法庭變相鼓勵市民襲擊甚至謀殺民主派政治人物。

投訴信範文中提到,黃森球在法庭認罪期間表明亳無悔意,「我皇帝都照搞,自己是替天行道」、「我為香港出頭,沒人逼我,我自願的」;又涉及刑事恐嚇言論,例如「如果有槍,我都用來打佢,在五金鋪購買而已」、「我是為大家好,不是為了自己。一個許智峯,一個黃之鋒,兩個遲早都要死。」

投訴信指,鄭紀航在黃森球答辯期間,無警告被告言論或涉刑事恐嚇,只稱「被告熱愛社會」、「被告願意為社會做一些有意義的事」,又指鄭紀航過去於抗爭案件中屢次判刑偏頗,包括一名已婚地產經紀於 2019 年 11 月被搜出 48 條索帶,罪成被重判 5 個半月,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為求與兒子慶祝一歲生日,亦遭拒絕。另外,一名學生於 2019 年 6 月被警察搜出背囊內有三支噴霧罐連打火機,鄭紀航裁判官認為被告花一番工夫才組合涉案噴霧罐,顯然有部署,判囚 10 個月。

信件認為,鄭紀航的判決對牽涉政治立場的被告有極為嚴重的偏見,對參與抗爭的人行嚴刑峻法,卻「默許」親中人士暴力襲擊、刑事恐嚇民主派人士,認為鄭紀航絕不適合繼續擔任與政治有關案件的主審裁判官。

一名八旬老翁在今年 4 月 16 日於中聯辦大樓附近,以金屬鑿刺傷社民連成員梁國雄腰窩,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被告昨日庭上指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和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兩個遲早都要死」。裁判官鄭紀航形容,被告「熱愛社會」,因政見不同而犯案,准許被告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