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槍學生曾志健 擬認暴動罪 籲港人唔好放棄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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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10 月 1 日,全港多區爆發警民衝突,其中 18 歲男生「健仔」曾志健在荃灣被警長以實彈射傷,其後與 26 歲理大博士生被控暴動及襲警罪。案件今(8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控方指仍需時與辯方商討答辯及案情細節,並指完成商討後,曾志健「應該會認罪」,申請案件押後至 12 月 22 日再訊;博士生被告一方則表示希望保留答辯意向,法官高勁修批准申請,期間兩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據了解,曾志健打算承認暴動罪,而他另被控的兩項襲警罪將如何處理,則有待與控方商討。

曾志健開庭前向記者表示,打算認罪是因與律師商討後,認為認罪屬最好決定,他又呼籲港人「唔好放棄,堅持到底」。

被告曾志健(18 歲,中學生)及邱宏達(26 歲,理工大學博士生),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曾志健另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在荃灣鱟地坊,襲擊警員謝思明和曾家輝;曾家輝即當日開槍的警員。

中學生曾志健於去年 10 月 1 日在荃灣大河道一號休憩處附近,被一名警長開實彈擊中左胸,子彈射穿肺部,與心臟距離僅約 3 厘米。他情況一度危殆,至去年 11 月出院。他亦是反修例運動中,首名被實彈槍傷的示威者。

法律援助署日前發信,拒絕健仔就人身傷害索償的法援申請,信中亦指法援署認為當時警方對他「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

案件編號:DCCC48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