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道】直擊恒大高層涉向入境處兩高官送標價 3,388 元禮籃 入境處:嚴肅跟進 兩官稱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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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陷兩萬億元債務危機的中國恒大(3333)公司高層,涉嫌向香港紀律部隊高官送禮。《立場新聞》今年 9 月中秋節前夕,直擊恒大司機分別將兩個標價涉逾 3,000 元、內有鮑魚、香檳、姬松茸等的酒店禮物籃,送到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的住所,家中有人接收。兩人過去在入境處主要工作,包括負責簽證管制事宜,郭俊峯亦被內部視為接任入境處處長的大熱人選。

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以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透過入境處回覆,承認恒大執董、香港公司總經理黃賢貴,派人將禮物送到他們家中,而兩人沒有申報,兩人指出與黃屬私交友好,並引用購物網的價錢,推算禮物價值不超過 3,000 元,稱符合相關規定。

入境處回覆指,會嚴肅跟進事件,一向十分重視人員行為操守,如發現有違法或不當行為,會依照相關法例及既定程序嚴肅處理。

《立場》9 月直擊 恒大司機送禮到入境處兩高官住所

今年 9 月 17 日,即中秋節的 4 日前,《立場》記者在灣仔恒大總部直擊整個送禮過程。早上約 9 時 50 分,一名恒大男司機駕駛黑色七人車出發,大約 20 分鐘後抵達大坑畢拉山道 111 號政府宿舍。記者目擊,男司機將禮物籃送到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居住的單位,屋內有人接收,並與男司機打招呼。

男司機其後駕車離開,並於中午 12 時 10 分回到恒大總部。約 15 分鐘後,記者再目擊他與另一名職員,帶着禮物籃進入停車場。男司機其後駕駛同一部黑色七人車出發,大約一個半小時後抵達位於火炭半山的私人屋苑華翠園。

《立場》記者在華翠園某座樓層直擊,男司機將禮物籃送到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居住的單位,一名女子迎門,着他將禮物籃放入住所,其後將疑似 50 元現鈔交給他,稱「汪生講聲咗要畀你」,職員收下並彎身道謝,然後下樓,下午約兩時駕車離開屋苑。

負責送禮的男司機,平時負責接載恒大高層。《立場》11 月拍攝到,他駕駛另一部白色七人車接載恒大執董、香港公司總經理黃賢貴。

郭、汪承認收取恒大黃賢貴送禮 認為合規不需申報

《立場》記者今年 10 月起,向入境處查詢屬下職員,今年 9 月及 10 月的接受禮物申報的數字,記者並曾經引用「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上周正式被處方拒絕。記者本周日(5 日)上門向郭俊峯及汪奇查詢,兩人有接收查詢信件,但未有直接回應記者提問,郭俊峯則着記者向部門查詢。

事隔兩日,郭、汪周二(7 日)下午透過入境處書面回覆《立場》,承認收取黃賢貴的禮籃,也沒有申報收禮,因沒有利益衝突。當中,郭指與黃賢貴認識多年,「屬私交友好」,指黃的司機當日「直接把一食物籃送到我家,並指是過中秋節的心意」。

郭續指,回家後發現屬港島香格里拉酒店的「璧月禮品籃」,又引網購平台資料,指食物籃「2020 年的售價是 3,188 元,另外有早鳥優惠,可享 85 折減價,故這食物籃在 2021 年的價值,不會超過 3,000 元」。

兩官:與黃屬好友、無公事往來 禮物價值不超規定上限

郭又指,按《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第 5 條規定,訂明人員可接受私交友好在傳統上有送贈禮物習慣的節日所給予的一份或多份禮物,其總值不得超過 3,000 元,「由於我跟黃先生屬私交友好,並無任何公務往來,沒有利益衝突,基於以上原因,我並沒有向入境處處長申報這食物籃」。

汪奇的書面回覆與郭俊峯相若,汪奇指與黃賢貴認識多年,「大家是好朋友關係」,又指黃的司機把一個食物籃送到他的住所,「當時由我太太代收,並給予送貨人員 50 元作為打賞。鑑於送貨人員工作辛勞,本人一向會給予送貨人員現金作為打賞」。

汪續指,回家後發現食物籃是港島香格里拉酒店的「璧月禮品籃」,又引網購平台資料,指食物籃「2021 年的售價是 2,879.8 元,故這食物籃在 2021 年的價值,沒有超過 3,000 元」,不超過相關規定,「由於我和黃先生並無任何公務往來,沒有利益衝突,基於以上原因,我並沒有向入境處處長申報這食物籃」。

酒店禮品目錄:璧月禮物籃總值 3,388 元

至於港島香格里拉酒店今年中秋前發出的禮品目錄,「璧月禮物籃」包含月餅、香檳、鮑魚、茶葉、螺頭及姬松茸等 8 款名貴食品,當時的官網禮品目錄列出禮籃標價 3,388 元。

入境處:兩人遇記者查詢後即匯報 會嚴肅跟進

《立場》本周一(6 日)經電郵向入境處查詢,處方周二(7 日)下午回覆,指記者周日向郭、汪查詢後,「兩人已即時向入境處處長匯報」,並已書面回覆查詢。

處方續指,會嚴肅跟進事件,指「一向十分重視屬下人員的行為操守,如發現有任何人員有違法或不當行為,本處會依照相關法例及既定程序作出嚴肅處理。」

記者當面向黃賢貴查詢 黃未有回應

記者本周二(7日)早上到中國恒大集團灣仔總部,向恒大執行董事、香港公司總經理黃賢貴查詢,記者數次追問恒大於中秋節向入境處兩高官送贈禮物籃的原因、黃是否認識兩名官員等問題,黃均未回應,亦未有接收查詢信件。記者其後到恒大辦公室,將查詢信件交予接待處職員轉交黃賢貴,正待回覆。

公務員收受禮物有嚴格規定。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通告,公務員於指定情況下,獲一般許可接受私交友好送贈的禮物,例如於生辰、結婚或節日接受「總值或表面總值不超過 3,000 元」的禮物,但前提是送贈者「與該訂明人員所任職的部門或機構並無公事往來」。

入境處常規命令亦註明,人員於公告指明以外的情況下以私人身份接受利益,須獲特別許可。該命令亦要求人員主動申報潛在利益衝突。

收好友贈禮 對方須與任職部門無公事往來

翻查資料,郭、汪兩人均曾任職入境處簽證及政策部,亦曾一同駐京。2014 年至 2017 年期間,郭為港府駐京辦入境組負責人,調任回港後於 2019 年起成為助理處長(簽證及政策),去年再調任為助理處長(管制),負責管理所有口岸。今年  9 月 29 日,郭升任入境處副處長,時為恒大送禮後約兩周。

兩官曾任簽證部門 郭九月底升副處長

汪奇 2013 年至 2015年期間,在駐京辦擔任總入境事務主任,其後於 2016 年 11 月率團到歐洲,推廣吸引人才計劃。2019 年 3 月,他以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簽證管制)身份,出席區議會會議,講解外傭簽證事宜。據悉,汪現已晉升為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惟公務員電話簿上未見他的聯絡資料。

郭、汪兩人書面回覆《立場》時均指,與黃賢貴「並無任何公務往來,沒有利益衝突」,因此並沒有向入境處處長申報接受黃贈送的食物籃。

查錫我:入境處應交代與恒大有否公事往來

廉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接受《立場》訪問時,質疑兩官員有否有向恒大查詢禮物價值,「按常理都會向送禮者查詢價值,而不是自己估算」,對於兩人稱與黃屬私交友好,查指法例上雖然無定義,但認為公眾會關注兩人與黃認識了多長時間、是否第一次收對方禮物,而兩人是否每次收禮都會翻查禮物價值等問題。

他解釋,如禮物價值不超過 3,000 元、雙方屬私交友好,「理論上(收禮)係無問題,但前提送禮者一定不可以與入境處有公事來往」,強調若有公事往來,兩官員作為入境處的人員,「是必須得到政府批准(才可收禮)」,因此入境處有需要向公眾詳細交代。

至於被指送禮的黃賢貴,查指出有否違法的關鍵,在於恒大與入境處有否公事往來。

查錫我指出,市民期望公務員廉潔奉公,避免收受利益,相信事件會引起公眾疑慮,而入境處、保安局有責任盡早轉交廉政公署跟進,查清事件,釋除公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