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口罩下的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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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又出手,連議員拉布、不配合政府通過法例都要找藉口取消席位,消息傳來,朋友間「哦」一聲,大家仿若千帆過盡、無喜亦無悲。

毋須大驚小怪,全國人大一向就是幹這種勾當:把法律琢磨成利器對付異己,一句「決定」,連「釋法」都不需要就改變了法律條文、堂堂大國議會,議事閉門鬼祟,議程隨時加插;過程如變魔術,要法律有法律,紅布一舞,就變出新武器;一個決定,就直接 DQ;完全無法可依,但不要緊,我就是法。

至於論據,其實無可無不可,為何建制派議員懶散不開會,民主派按議事規則點人數都被黨媒批評不愛國?又為何反對某些議案就被指阻礙議會運作,就是不效忠不擁護?林鄭月娥謂今次 DQ 無關拉布,但為何選舉主任 DQ 參選資格就連現任議員的資格都可以順便 DQ?為何林鄭小市長下一個芝麻綠豆小官可以「依法認定」DQ 民意代表?甚至有尊貴保皇黨認為 DQ 一次就要 DQ 一世,終身剝奪政治權利?

罪名莫須有,法理不必深究,「依法辦事」的假面具爽快脫下,一聲「你不愛國」、再一聲「國家安全」,念誦一下我有「全面管治權」、「人大常委是最高權力機關」,就可以「依法認定」橫行無忌,不受司法制衡,無法無天。

據人大常委謂,議案是應行政長官請求而提出,林鄭的剩餘價值已不多,中央要保存顏面,壞事不出面做,就由林鄭月娥做幕前的爛頭卒,她在香港被民心背棄,無力團結,只能繼續做一個稱職的傀儡,馴服於北京的懷抱中找尋人生的慰藉。

《論暴政》一書中,作者斯奈德引用一本小說的對白謂:「你最後一次做愛時,不知道那是你最後一次做愛。」告訴世人要珍惜投票的機會,因為像三十年代的德國和四十年代的捷克,暴政上場後,原來享有的選舉權利成為絕唱,當地人最後一次投票時,不知道是一代人的最後一次。

到明年如果還有所謂選舉,首先你的選票會被大灣區愛國者溝淡,候選人參選時先被 DQ 一次,就算走漏某些人,高票當選者,也隨時可以被「依法認定」「不信奉基本法」,亦可 DQ;林鄭預先張揚會繼續把法律武器化,修改宣誓法律,暗示一次 DQ 就一世 DQ,要寫新法律來實行,用重重枷鎖綁死立法會議員資格,框限議員言談舉動,一勞永逸全面操控。這四重操作,從本質上消滅了香港選舉。當我們去年十一月在區議員投票時,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那是我們這代人最後一次能參與的公平選舉。共產黨本性,你可以有選舉,但你不能贏;去年香港人贏了,也代表不會再有下一次。

消滅選舉、枉法 DQ,這是國際社會看得明白的極權路線,泛民總辭正是時候。林鄭政權亦樂見立法會只剩保皇黨,可以全力推行大灣區投票、明日大嶼積極倒錢落海;橡皮圖章立法會下,可以極速鑄造法律武器整治中小學教師、搞香港電台、改議事規則限制拉布、廿三條立法、永恆限聚令、什麼辱警罪、以打擊假新聞為名實行網絡操控,全部極速審議,香港正式步入黑暗的極權時代。

凜洌寒冬中,請記住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中那口罩下的冷笑。對香港狠毒、對中央屈膝的林鄭月娥,打爛香港法治招牌、顛覆政治倫理、濫權亂紀,只用一年多時間倒行逆施,極速把香港扯下神枱。極權統治臨門,每個香港人無一倖免,這是團結一致的時候,且放下分歧、留一口氣,看誰笑到最後。

【惡法日誌.之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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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蘋果日報》論壇版)作者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