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改香港選制 譚耀宗:會上響起熱烈掌聲 選委會佔 40 席 功能界別改團體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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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早已(30 日)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國家主席習近平並已分別簽署主席令並予以公布,意味著本港特首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將被大幅度修改。外界一直關注的立法會產生辦法,有份出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向傳媒表示,人大常委會採用了「432」方案,當中選委會佔 40 席。

譚耀宗向傳媒表示,在今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決議獲 167 票全票通過,又表示通過一刻,會上響起熱烈掌聲。 

對於修訂內容,譚耀宗表示立法會將增加至 90 席,「選舉委員會」界別相隔 10 多年後再次出現,佔 40 席,至於功能界別和地區直選會減少至分別 30 席和 20 席;功能界別會改由團體票為主。

至於特首選舉委員會,譚耀宗指原本擁有 117 席的區議員界別被取消,區議員不再成為委員,選委會將增加「愛國愛港」團體、政協委員名額及全國性組織代表。另外,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將成立,負責對特首選舉和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譚耀宗:警方國安處有份審核參選人

民建聯中午再為譚耀宗安排直播,進一步講解今早決議內容。譚耀宗說,地區直選將會被分成 10 區,每區兩個議席,如何劃分選區由特區自行決定。功能界別方面,仍然會有 9 個專業界別由個人票產生,其餘會以團體票形式處理。

至於立法會的提名要求,參選人除了要資格審查委員會同意確認之外,亦要在選委會當中獲得提名,5 個界別各獲得 2 至 4 張支持票,即要有最少 10 人提名。

譚耀宗並且說,新增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警方國安處有份負責當中的審核工作,名單再轉交給國家安全委員會檢視,之後會再轉交到資格審查委員會作最終決定。

譚耀宗又提到,不少人擔心今次有關安排會令特首和立法會普選無望,但他相信並非如此,又認為現時的修訂是令香港的選舉制度和局面回復健康,有利繼續發展,而且今次並無修改《基本法》正文,因此最終仍然能夠達致普選目標。

政府預計會在下午召開記者會,講解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後的相關細節,包括本地立法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