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时代】香港资深传媒人区家麟被捕 被指涉“串谋发布煽动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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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知名资深传媒人区家麟周一(11日)被警方国安处以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上门拘捕。 (区家麟Facebook图片)

【2022年04月12日讯】香港资深传媒人区家麟周一(11日)清早被警方国安处以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上门拘捕,当天深夜获保释,他离开警署时双手合十,向记者表示「多谢大家关心」。早前警方指,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据了解,案件疑与数篇在《立场新闻》发表的评论有关。事件引起新闻界和社会高度关注,记协发声明指,忧虑事件将进一步损害新闻自由,促请警方交代具体拘捕理据。而事件亦再次引起公众对尘封已久的「煽动罪」的关注。

香港资深传媒人、中大新闻及传播学院专业顾问区家麟,周一(11日)早上约6时被警方国安处人员上门拘捕。据悉,警方在区家麟位于荔景浩景台的寓所搜屋,并将他带返葵涌警署扣查。

警方回覆自由亚洲称,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是「经深入调查后」而作出拘捕行动,被捕人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现正被扣留调查,又指「警方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惟未有提及区家麟会否获保释外出。

疑与在《立场新闻》多篇评论及时评节目有关

区家麟被捕的消息惹来社会高度关注和多方揣测。据悉,去年底《立场新闻》停运后,其前总编辑锺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前董事周达智、吴霭仪、方敏生、何韵诗被警方以「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拘捕。当时警方传出消息,区家麟在《立场新闻》发表多篇评论和主持时评节目《美丽新香港》,是警方重点调查方向之一。另有指区的案件疑与新一届特首选举临近有关,而目前被形容为「警队出身、听命行事、作风强硬果断」的前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为唯一参选人。

前《立场新闻》副采主:区早有被捕心理准备

身兼记协主席和前《立场新闻》副采主的陈朗升向自由亚洲称,不排除上述原因,但不便揣测,又指以他所知,区家麟早有被捕的心理准备。

陈朗升说:很难过,大家曾共事,又曾一起行山。大家都是看区家麟的《新闻透视》和《星期X档案》长大,他是代表香港新闻界一个名字,是一名有条不紊和理性地向公众解释新闻事件的人物。随住环境愈趋危险,大家见到他每日(在社交媒体)向大家说「早晨」,都是有他的用意。

陈朗升又重申,港人正面对与中国大陆一样的环境,对于言论和文字的红线界定,「在不同时间都有不同定义」已是香港的「新常态」,故难以评估区家麟的案件中,涉及「煽动」的内容。

记协发表声明,对区家麟被捕表示「深切关注」,忧虑事件将进一步损害香港新闻自由,促请警方尽快交代案情,同时要求港府保障香港市民依《基本法》所享有的新闻及言论自由。

前老师感触饮泣:港府做法「离谱」 是人治不是法治

除了传媒界感到可惜,曾任教区家麟的老师亦很感触。澳洲新南威尔斯大学政治学博士林松,曾于1987年至1990年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新闻及传播学系。他在《看中国》时评节目时称,区家麟曾是其第一年、第一批所教的学生,形容区是「有个性、用心、有正义的人」。他谈及当时带同区和一批学生在港采访「六四事件」的抗议活动,对区如今亦被「以言入罪」时,一度不禁饮泣。

林松说:我真是很感慨、感触……真是没有想过,有一天我的学生……居然我的学生会被捕。由1987年、1989年,这些香港人和我的学生真是为香港的自由、民主出了不少力,港府有何理由去拘捕这些年轻人?他们是爱香港才会做这么多事。

林松认为,区家麟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其言论「已很聪明地回避一些东西,不会太过火」,故质疑区的被捕证据何在,力斥港府做法「离谱」,「是人治不是法治」。

同日,宣布参选特首的李家超被问到区家麟被捕时,他以「已离开政府,不了解案件细节」作回应,又指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在《基本法》中有清晰保障,并称《基本法》由回归至今「一字不改」;而特首林郑月娥则说,「不会评论个别个案」,只强调《港区国安法》保障国家和香港的安全,亦维护《基本法》保障的个人自由。

区家麟曾任职多间传媒 是香港新闻界代表人物之一

现年54岁的资深传媒人区家麟,90年代入职无线电视(TVB)任职记者,是香港新闻界其中一位代表人物,之后任编缉及监制,主理专题报道。他离开无线电视后,在香港电台主持节目《自由风自由Phone》长达11年,至2021年港府整肃香港电台,他于同年6月被辞退。

作为资深传媒人,区家麟非常关注2019年香港的反修例运动,他曾向著来自美国、墨西哥、黎巴嫰、阿根庭等地的过百学者和学生,讲述香港2019年发生的事。(区家麟Facebook图片)
作为资深传媒人,区家麟非常关注2019年香港的反修例运动,他曾向著来自美国、墨西哥、黎巴嫰、阿根庭等地的过百学者和学生,讲述香港2019年发生的事。(区家麟Facebook图片)

今次区家麟涉嫌干犯的《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10条的「串谋发布煽动刊物」,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2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有关条文提及的「煽动意图」,除了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政府、香港司法憎恨、藐视外,仍然包含「女皇陛下」等字眼。

「煽动罪」已尘封半世纪 被批「殖民地恶法」

自「六七暴动」后,港府未有再动用过此法。直至2020年3月起,港府首次动用这条尘封半世纪的殖民地恶法,拘捕前民主派区议员郑丽琼,再相继检控「学生动源」 前召集人锺翰林、「快必」谭得志,以及出版「羊村」儿童绘本的「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成员,继而再以「煽动罪」拘捕前《立场新闻》高层,迫使《立场新闻》停运。而早前港府亦首次以「煽动罪」拘捕法庭旁听人士。

不少知名法律界人士过去一直炮轰警方引用「古法」变相炮制「文字狱」。港大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在一篇论「香港煽动罪法律条文前世今生」的文章中,曾称「煽动罪」是否应该存在,取决于这个社会如何看待统治者与人民的关系,「如果一个社会,统治者自视或被视为至高无上、德昭日月、是人民的指路明灯,那么公开批评统治者必然是错,就算进谏都要必恭必敬;如果一个社会,视统治者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公众才是老板,人民只是下放权力给政府办事,那就没有所谓『煽动』,因为公众的批评,只是要纠正自己仆人的错误」。 (自由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