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获罪!香港国安法首例罪成 最高可判囚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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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杰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旗帜的电单车。 (视频截图)

【2021年07月27日】(明德网记者田静综合报道)中共对香港强行实施国安法以来的首例案例,今日在香港最高法院被裁决,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的罪名成,如果两罪成立,最高可判囚终身。

7月27日,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在聆讯15天后作出裁决,24岁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以及“恐怖活动罪”成立。

这是高等法院首次不设立陪审团,审理刑事案件。

事情的起因是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同日深夜依照北京命令将该法颁布生效。去年7月1日,唐英杰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自行车在湾仔驾驶时,据网上视频显示,唐英杰来不及刹车撞向警员,自己亦滚落地上。他在现场被捕并被控触犯国安法,成为首宗国安法案件。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三名法官裁定,该口号的「“自然而合理后果”是构成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有把香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割出去的意思。而辩方专家李咏怡则表示,“‘推翻政权’和‘分裂香港出来’是两回事。香港从来都不是主权国,怎样去恢复其主权呢?” ,又指“‘光复’是关于‘过去’,想回到一个旧的状态;而‘港独’是‘未来式’,不知道如何把两者放在一起。”

对于唐英杰的电自行车撞向警方,法官指警员是香港法治及秩序的象征,而被告人把摩托车撞向警员是故意挑战香港法治的象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据香港立场新闻报道,24岁的唐英杰在得知裁决后表现平静,她离开被告栏时向亲友举手示意,一位女亲友则指“撑住!爱你!”。据了解,被告家人对裁决及判刑感到担忧。

法庭押后至星期四(29日)听取辩护方求情后再行判刑。

根据港区国安法,煽动分裂国家罪情节严重者可被判监5至10年,情节较轻者可被判5年以下监禁、拘役或管制。

至于恐怖活动罪,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此次庭审受到多个英美主流媒体关注,例如BBC、CNN、ABC、美国Fox News、《华尔街日报》等。外媒以“国安法罪成第一人”形容唐英杰。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在接受新唐人的采访表示,“在最广泛层面上,大陆当局强加给香港的国安法 根本上损害了很多香港人的权利,该权利受到《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

流亡英国的香港前众志主席罗冠聪发推文谴责港府裁决,推文说:“陪审团的审判权被否决,政府挑选了法官。香港司法制度沦为镇压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