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歌法》首案 记者涉播国歌时挥「港英旗」囚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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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网媒记者梁恩宁去年(2021年)在直播香港剑击代表获奥运金牌颁奖礼,在奏所谓「中国国歌」时挥舞「港英旗」

【2022年11月11日讯】香港一网媒记者因去年在一商场直播香港剑击代表获奥运金牌颁奖礼,在奏中国国歌时挥舞「港英旗」,期间有群众对中国国歌嘘声不断。该网媒记者被控侮辱国歌罪,他周四(10日)在法院认罪,被判囚3个月,成为首宗《国歌条例》罪成案件。

被告梁恩宁(41岁)报称为网媒「Freeman Express」的记者,他承认于2021年7月26日在观塘创纪之城五期APM商场内,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即播放中国国歌期间高举香港英国殖民地时期旗帜。另一项交替控罪指,被告于同日同地公开及故意以玷污或践踏方式侮辱区旗,违反《区旗及区徽条例》第7(b)条。由于被告已承认侮辱国歌,交替控罪则不需处理。

被告自小患自闭症、低智商 望官轻判

辩方求情称,被告自小患自闭症、低智商,就读于特殊学校,不被他人视作「正常人」,并呈上医疗信证明其身体状况。辩方续指,案发时被告失去保安工作,靠伤残津贴维生及兼任义务记者。他现已后悔,明白到任何情况下都须要用合法途径去表达意见。辩方也指出,被告挥旗未有带动或鼓励他人,其他人在奏中国国歌时发出嘘声,与被告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冀法庭轻判。

辩方也希望法庭考虑被告的医疗情况,能予以宽大处理。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引叶继欢案,指即使被告患有重病也非减刑理由。

官:无严重情况发生纯属侥幸 带备「港英旗」明显有备而来

陈官判刑时指,商场是被围封的地方,且当日人数过千,案发时众人欢呼香港光荣的一刻,被告却高举「港英旗」帜,引来现场喝倒彩,当时商场人士众多,被告的行为或引来不同立场人士冲突,最后无严重情况发生纯属侥幸。另他带备「港英旗」,明显有备而来、周详行事。

被告认罪被判囚3个月 成为首宗《国歌条例》罪成案件

陈官续指,由于本案没有案例可供参考,但考虑到是侮辱国旗的案例,认为监禁刑期不应少于4个月,因此判刑起点为4个半月,考虑被告认罪,最终将他判囚3个月。

案情指,《国歌条例》于2020年6月12日在香港生效。去年7月26日晚上9时许,过千人在观塘APM商场观看剑击运动员张家朗夺金的颁奖典礼直播,颁奖礼上播放国歌及升起香港区旗,被告梁恩宁举起「港英旗」,当时亦有市民发出嘘声及高呼「We are Hong Kong」。有市民看到被告挥动旗帜,报警处理。有商场职员向被告调查,他则展示「自由人快讯」的记者证,以证明身分。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为网媒记者,并在网上下载其相片,与商场等地方的闭路电视片段进行比对,确认为同一人,被告于7月30日被捕。

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专家报告指出,「港英旗」是香港与英国的连结,自从香港回归后已不再使用,故案发时挥舞「港英旗」的行为属于有意图侮辱「中国国歌」。

案件编号:KTCC1220/2022

(自由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