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在台遭路灯电死判国赔463万 高雄地院:大陆人也是中华民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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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环岛

【2023年02月17日讯】中国籍钱姓男子来台骑自行车环岛,行经高雄市路竹区遭路灯电击死亡,家属跨海打国赔官司,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扶养费等上千万元,地院和高雄高分院均认定工务局有疏失,判赔463万元,可上诉。

原告钱男家属指出,2018年8月12日,钱男自中国来台骑自行车环岛,并在16日晚上6点40分,骑至高雄市路竹区大公路时,遭电击趴在路灯处死亡,发现的陈姓女子并当场向警方表示,她自己也被路灯电到,感觉麻麻的。

此外,电机公会函覆检察官指路灯漏电,确有可能造成死亡,而钱男左前臂至左手腕显有电击痕迹,甚至相验证明书记载死因为「电击性休克」,钱男家属要求市府工务局养工处赔偿精神抚慰、扶养费等共1165万元。

被告养工处除否认有过失外,并指钱男为中国大陆地区人民,依法不能适用国家赔偿法,请求扶养费等过高。

高雄地院开庭审理后,认定大陆地区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并判养工处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共463万元,两造均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

二审合议庭调查,案发前半年,该处曾发生漏电,尔后便未维修,并据证人证词及相验报告等证据,认定养工处维护不当,确有过失,并审酌中国有扶养补助,应扣除700万元扶养费,认为给付精神抚慰金等共463万元比较合理,维持原审判决。 (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