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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民主派棄選 第三路線空間更闊 不參選有愧理念

立法會選舉將在下周展開提名期,民主思路日前宣佈將與新思維合作參選,召集人湯家驊今日表示,在新選舉制度下,特別傳統民主派全部棄選,「我覺得我哋空間係闊咗好多」,如此刻亦不參選,是有愧參政理念。另外,政府建議由法援署指派律師予刑事案申請人,本身是資深大律師、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湯家驊認為建議不會違反《基本法》中,「人人有權選擇律師」的要求,解釋指「選擇就係你選擇政府俾你嘅律師,或者請自己嘅律師」。

湯家驊今在無綫節目《講清講楚》上被問及,過往「第三路線」並未成功取得議席,何以今次有信心,他表示在新選舉制度下,特別傳統民主派全部棄選,「我覺得我哋空間係闊咗好多,如果咁嘅時刻都唔去嘗試,我哋係有愧參政理念」。他稱,要推廣新政治理念並非一朝一夕的事,形容屬「水滴石穿」工作。

湯家驊表示,新選舉制度下地區直選改行「雙議席單票制」,有利促成「兩黨政治」,即是建制派穩奪一席,建制以外的政治團體可以爭取議席。他未有透露選舉目標,僅稱會盡力,又預算要在十個地方選區都取得議席非常困難,非建制派間可以協調出選,但如果要與建制協調,即是「等於唔選」,相信未必可行。

湯家驊:中間派入議會可改變民情 「政府自然要順應民情」

他表明,如組織成員會晉身議會,「市民即時睇到同以往議員嘅分別」,將完全以非常理性、明白市民所需的形式議政,不會為反對而反對,亦不會以民粹方式議政。他認為,市民不希望見到立法會是「一言堂」,認為有不同聲音較健康,即使中間派進入議會後是少數,仍可藉在立法會內的發言製造輿論、改變民情,「政府自然要順應民情」。

他又認為,在選舉改制後,如市民、政黨「心向民主」,應促成三項條件,包括接受、尊重香港憲制秩序,即是「一國下的兩制」;符合《基本法》要求;以及穩定的社會。他形容,過往傳統民主派似乎不太注重這三項條例,甚至破壞,「咁樣推動民主,係注定失敗」。

湯家驊:如要用公帑,就要接受公帑制度

政府建議刑事案件法援,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予受助人,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接受受助人自行提名律師;大律師公會指,任何修訂應應該考慮《基本法》35 條指,居民有權選擇律師的條文。

資深大律師、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湯家驊不認同建議會違反《基本法》35 條中,「有權選擇律師」的條文,解釋指「選擇就係你選擇政府俾你嘅律師,或者請自己嘅律師」,沒有規則限制不允許聘用自己的律師。他不認同新建議形成「金錢門檻」,有錢才可以自己選擇,強調如要用公帑,就要接受公帑的制度。他又舉例說,法庭當值律師制度亦從來都沒有選擇,都是輪到誰人就由誰人作為代表。

他表示,法援制度一直不是任由申請人自己選擇,而是將其意願納入考慮,大部分申請人與律師並不相識,過往一直行之有效。不過,他認為,自 2019 年「暴亂」後,有申請人傾向選擇個別法律代表,造成壟斷,政府建議是「很正常完善的方法」。

他指,從沒有聽聞過法援署會強迫申請人接納不稱職的律師,年資相近律師的能力亦相約,形容律師如練馬師,能否勝出仍是要視乎馬本身,即是案情,相信新建議不會影響申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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