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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 人權大狀夏博義:我會保護香港自由

大律師公會今(21 日)換屆,曾兩度連任主席的戴啟思(Philip Dykes)按憲章規定須卸任,「香港人權監察」創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無競爭下接棒。現任副主席、資深大律師葉巧琦連任成功,另一名副主席為原任執委的大律師沈士文。

夏博義當選後,手持象徵主席身份的木椅模型,在場外見記者,他表示,大律師公會及香港法治均正面臨艱難的時期,作為委身(deeply committed)法律的大律師,他不支持暴力示威者,同時亦不支持政府濫權,會在任期內盡力強化法治精神。

他亦提到,自己尤為關注部分國安法條文,特別是當中提到部分官方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很多國家亦因為對國安法的憂慮,已取消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意味著犯了法的人,如謀殺者,可以輕易逃避法律制裁,尤其在疫情後出入境將更容易,那是所有人都不願看見,因此他會盡力協商,希望政府可以同意修改部分國安法條文,令引渡協議可以恢復,「我不知道是否可能,但我會嘗試。(I don’t know if that would be possible, but that’s what I’m going to work towards.)」

他又用中文說,「我好擔心香港嘅自由唔會繼續,我會嘗試保護香港嘅自由,我會盡力。我唔知道我會否成功。」

他其後進一步解釋,國安法第五十五條中提到,國安公署有權有權對特定案件行駛管豁權,有關條文似乎凌駕了基本法三十五條中,香港居民有權選擇律師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庭上為其代理等條文。另外,國安法亦提到部分案件中,港人可被帶到內地、毋須有陪審團,及賦予警方權力審問他人的政治立場等,均是凌駕了基本法,因基本法寫明,就嚴重案件理應設有陪審團,及保障港人擁有言論自由等。

獲律政司委聘的英國大狀 David Perry 日前退出 818 黎智英等人的維園非法集結案,夏博義表示,假如對方來港,二人將在 2 月 16 日庭上成為對手,雖然期待見到對方,惟現時情況非常複雜,自己不便評論太多,以他理解,對方是以疫情為由退出案件,他認為理由合理。大律師公會執委會亦將開會討論事件。

被問及公眾是否仍對司法獨立有信心,夏博義說,香港有優秀法官,對出現不斷攻擊針對法官的情況感到厭惡,強調社會不應對法官作無理指控,他會盡力保護司法獨立。

現年 68 歲的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在英國接受教育,分別在1976年及1993年在英國及香港獲頒大律師資格,他是公法及人權法專家,曾在法律期刊發表多篇有關人權課題文章,曾任「香港人權監察」創會主席,他在2006年晉身資深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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