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 旺角】44 歲地盤工撞警案罪成 官:被告逃跑顯示故意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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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11 月 10 日,有人號召全港「八區開花」及「和你shop」,一名警長疑在旺角遭不知名人士從後推撞,事後有「熱心市民」匿名提供影片,警方於是展開追蹤並拘捕一名 44 歲地盤工人,控以一項襲警罪。裁判官鍾明新今日(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成,即時還押,等待被告背景報告至 12 月 9 日判刑。

案情指,44 歲男地盤工關文輝被控於去年 11 月 10 日,在旺角山東街 40 號好望角大廈地下出口外推跌正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之後逃去。警方事後拘捕被告,並於其居所搜出數件與當日影片中疑似推到警長 X 的男子所穿的相似衣物。

警長 X:感覺到右後肩胛有一股力量

控方在庭上以正常及慢速播放涉事影片,指片中一名沒戴口罩的紫衣男子為被告;之後控方再傳召一名要求匿名及屏風的證人「警長 X」,X 庭上供稱,當日晚上 10 時左右於旺角一帶候命,到彌敦道及山東街交界支援。

驅散人群時,X 向彌敦道方向推進,突然感覺到「右後肩胛有一股力量」令他跌到,左膝落地並感到痛楚,懷疑有人故意推撞他,但轉身未發現有可疑人士,不確定是什麼人或東西令他跌到,X 於是決定繼續執勤。下班後,X 除下護膝發現膝蓋瘀紅,但由於傷勢不大,亦沒有向上司報備傷勢及事件。

官:被告飛撲向警員後逃跑  絕對是故意

辯方律師表示,影片的可接納性成疑,控方必須證明紫衣男子為被告,但被告居所內搜出的衣物可能只是相似而非同一件,也不一定是由被告所擁有;另外,片中可見當時有記者及市民跌到,場面混亂,很可能出現意外的碰撞,不能證明紫衣男子當時是故意推撞警長 X。控方專家報告則指出,被告的衣服「有可能是片中男子的衣服,也有可能只是相似款式」。

裁判官表示,控方證人庭上供詞簡單直接,沒有不合理地方,也坦承沒有親眼看見推撞他的人士,相信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由於其庭上供詞與影片內容吻合,即代表影片也表面真確,亦與本案有關聯,故裁定影片為可被接納的證據,表面證供成立。

裁判官表示,影片像素清晰,片中男子衣著圖案獨特,腰包損毀明顯,與被告家中搜出的一樣,而面貌相符程度亦無合理疑點,裁定片中男子為被告。裁判官指出,當時被告飛撲向警員後便立即逃跑,更撞到兩名女子,雖然逃跑可以有很多原因,但影片顯示被告沒有其他原因要跑走,相信被告絕對是存有敵意地故意阻止警員以合理武力驅散人群,裁定被告襲警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母親患有肺癌三期,需要被告照顧,而被告當日沒有戴口罩也證明不是事先計劃襲警,希望裁判官可以判以最短監禁期。裁判官表示需要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押後至 12 月 9 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