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歲國安法被告 鍾翰林還押 5 月首發獄中信:望有天與同道友好在自由土地聚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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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目前最年輕的《港區國安法》被告,去年 10 月底被控「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罪」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現年 19 歲鍾翰林,現時仍然還押等候審訊,他 3 月 8 日在獄中撰寫的公開信,其 Facebook 專頁今日(2 日)發表有關內容,這是他還押以來首次發表公開信件。鍾翰林指,自己適應獄中環境,伙食與衛生狀況遠比想像中好,但仍在適應群體生活;鍾並指自己一直留意新聞,得知不少社運好友被捕、還押、流亡海外,但自己未能改變一切,感覺難受。不過他亦指,「雖然黑夜看似無盡,但堅守光明,黑暗就總有衰弱嘅一天」,要好好裝備自己。鍾翰林亦相當感謝「追車師」和「旁聽師」一直支持,「希望他朝有天,能夠在同一眾同道友好,活喺自由嘅土地再次聚首一堂。」

適應獄中環境   暫未完全適應群體生活

鍾翰林的信件在 3 月 8 日所寫,他表示自己在獄中生活超過 4 個月,包括有 2 個月因於「煲底」侮辱中國國旗而正式判囚,到 3 月 1 日刑滿後再還押,抱歉一直未公開報平安。鍾之後回想自己第一日入監獄時,幾乎每個囚友都向他投好奇目光;同時由於他較多在公眾領域曝光,部份囚友都向他問相對有趣的問題,例如「周庭係咪真係好靚㗎? 」、「游蕙禎係咪真係同梁頌恆有路㗎?」等。

鍾翰林之後寫道,由於還押前已經接觸過部分在囚「手足」,亦略知獄中生活環境,加上投身社運前已有一定心理準備,因而入獄後都沒有太大恐懼和不適應,伙食與衛生狀況遠比想像中好,「至少啲飯餸亦比起我中學時期嘅校內飯商好」,4 個月內都未見過「啡色曱甴」與老鼠。

但最難令鍾翰林適應的,反而是群體生活。他指自己投身社運以來,都較少社運以外的朋友,而且個人較喜歡寧靜生活,「所以直到四個多月嘅今日,我都仍然喺度適應緊同一班同自己同齡甚或比自己細嘅囚友相處。」

鍾翰林指,他有訂購《蘋果日報》和收音機,亦收到「解悶工場」的信件,因此在獄中都有留意時事,「最難受係莫過於不斷見到唔同嘅社運好友相繼被捕、還押、服刑甚至被迫流亡海外,而我無能為力去改變呢一切」,他亦深信現時大家承受的苦難仍「高處未算高」,「未來一段相對長嘅時間,或許唔係大家所期待嘅黎明,呢一刻僅僅只係夜幕啱啱降臨,遠遠未迎嚟黎明前最後一刻嘅黑暗。」

「堅守光明,黑暗就總有衰弱嘅一天」

鍾翰林並指,「雖然黑夜看似無盡,但堅守光明,黑暗就總有衰弱嘅一天」,即使現時寸步難行,但現時正是裝備自己、增強知識論述的好時機,從前人吸收知識,就可以「避免陷入迷霧之中」。

最後,鍾翰林非常感激每次在他接受聆訊時都前來的「追車師」,「雖然每次我都會聽到一啲唔好嘅說話去形容你哋,但你哋嘅心意我都收到曬,有時真係好感動到眼濕濕」;他亦感謝「旁聽師」一直願意「坐爆」法庭,即使有時提堂只有短短幾分鐘,但都足夠收到大家的支持,「希望他朝有天,能夠在同一眾同道友好,活喺自由嘅土地再次聚首一堂。」

去年 10 月底開始還押

3 星期後就踏入 20 歲的鍾翰林,在 2016 年 4 月成立「學生動源」,當時鍾有提出「香港獨立」綱領。2019 年 5 月 13 日,鍾在立法會外示威區通宵抗議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翌日跟建制派市民爭執,並搶走「保衛香港運動」成員手上的中國國旗。鍾翰林之後被控一項侮辱國旗及一項非法集結罪,罪名成立,去年 12 月底被判囚 4 個月。

隨著《港區國安法》去年 6 月底訂立,鍾翰林當時已即時停止「學生動源」香港地區事務,並辭任組織召集人,同時退出組織,但是他在去年 7 月底在元朗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以涉嫌「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罪」拘捕,並且搜屋。他之後獲准保釋,但到了 10 月底再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以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拘捕,並且被落案起訴,是最年輕的《國安法》被告。

 

《鍾翰林給香港人的信》 咁多位香港人大家好,我係鍾翰林。 由2020年10月29號被還押開始,屈指一算都已經喺獄中生活咗超過四個月,當中有2個月更因煲底侮辱中國國旗而被正式判囚,直至3月1號刑期結束再次重歸還押生涯,抱歉各位我一直未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