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明的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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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恍如周星馳電影一樣,以斷水流大師兄的身份對著香港指點一下,建制派大家都你眼望我眼,說幹嗎看著我。市民們都明白,其實田飛龍的意思是: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這很好理解,例如最近的簽名運動,就是一種愛國賊的行為。

第一,簽名的水份太多,例如之前幫港出聲幾百萬人簽了,但是集會只有數百數千人,沒理由用一些容易遭人質疑的方法,令整個建制運動受質疑。

投票要核對地址和身份證,比簽名更有用,但是你不用,你要人們改以簽名支持縮小投票的範圍,不能用敵人的矛來攻敵人的盾,讓敵人自己炮打司令部,這本身就已經不夠共產主義不夠愛國。

第二,根據國安法,所謂完善選舉制度已經可以理解成法律責任,你將一件有憲制性法律地位的大事,拖低它到一些三姑六婆都可以發表意見的民意類活動,這是惡意的降格,用不當的社會框架將本來高高在上的事件錯誤定性,重走大鳴大放的舊路。

要是你要去問人支不支持完善選舉制度,這根本上已經是假命題,因為不支持人大決定的等同犯法。這個問題已經算得上是某程度的煽動,這還用問的嗎?

第三,如果要表示香港有言論自由,然後建制派眼中所謂反對派收集簽名,到時又會讓對方有口實,認定是政治打壓。退一萬步,如果真的是「父母之命,媒灼之言」都算了(因為官方說法是中國是母親),但是不能還把它硬說成是自由戀愛吧。用了簽名的方法,別人有樣學樣,到時要收拾殘局,還能用什麼理由?

打不贏的才要靠民意,現在有國安法可引,你要抓要關都不用別人過問,先樹立一種法律不容民意的觀點,但又把法律責任塑造成可爭議的民意議題,這是北京高層沒和香港的基層幹部門取個一致說法的問題,沒有 Line to Take。

所以寫了這麼多字,說到底悲觀的現實是,香港人對於政治就算回歸之後到了現在都頗算冷感,然而的確太多忠誠的廢物混口飯吃,所以才搞成這個樣子。

那麼,怎樣的人才能算成是精明的愛國者?例如你要人們打疫苗,只要能和日本台灣韓國取得共識,接種疫苗後可以有免簽證旅遊氣泡待遇,包保接種率以幾何級數上升,而不是一路放負,說要接種率上升才有放寬措施空間之類。

不過,免簽和護照問題涉及國家外交層面,香港政府並無實權,我等守法市民還是有待有識之士代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