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國制裁法料在港實施 林鄭:已被諮詢 建議經本地立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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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月中將開會討論香港《基本法》,料會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見記者時證實,就這事項她已經「被諮詢意見」,她支持將反外國制裁法列入附件三,而她提交的意見是經本地立法在港實施,因為她「肯定」會有「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借機炒作,「因為你無過程,佢就好容易炒作 ,話你香港無傾過就去實施」。

林鄭月娥指,全國性法律可經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事前會諮詢特區政府和基本法委員會,而就著將《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她已經「被諮詢意見」並表示支持,而全國法律在港實施有兩個方法,分別是直接公布實施和本地立法。

而她支持經本地立法程序落實反外國制裁法,因為她「肯定」會有外部勢力炒作,以「弱化」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壓制中國發展,經本地立法過程可以更好澄清法律框架。

對於經本地立法,是否因為金融界表達了憂慮,她指「呢個唔係主要因素」,主要是因為要防止有人借機炒作,她又舉例國安法是直接由人大頒布實施,因為國安法幾乎是為香港度身訂造的法律,而國歌法作為全國性法律,是經本地立法實施,反外國制裁法的情況「似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律套用到香港,她傾向有本地立法過程,確保條例可以全面準確在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