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首次「總動員」支援立會投票 拒評純「like」、轉發涉「投白票」帖文會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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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 19 日將舉行「完善」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因應當局今年完成修例,將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等行為列為刑事罪行,廉政公署除密切監察網上言論,投票當日亦首次「總動員」,調派至少 800 人參與選舉工作,其他單位亦隨時候命,以應付突發情況。至於純粹「like」或轉發涉「投白票」的網上帖文、回答票站調查時交代「投白票」意向,以至傳媒報道「投白票」比率等會否被視為違法,廉署僅稱要視乎具體情況,拒絕評論。

廉政公署社區關係處處長何渭枝今(17 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修訂新增兩項罪行,包括將「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和「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列為非法行為。而廉署執行處、防止貪污處和社區關係處已於今年 6 月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共同制定全面行動計劃並增調人手。

廉署於投票日更首次「總動員」,調派至少 800 人參與選舉工作,包括處理市民查詢和投訴、視察投票和點票程序、增加舉報中心的人手編配,及保持查詢熱線運作等;其他單位亦隨時候命,以應付突發情況。廉署亦會密切留意涉選舉動向,針對與選舉的誤導訊息、企圖煽動杯葛選舉及故意妨礙他人投票的言論,作出澄清和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廉署於本月 9 日曾公佈,就有人涉嫌呼籲他人立法會選舉投白票拘捕 3 人。廉署今未有交代有否更多人被捕或起訴,但透露截至上周五(12 日),共接獲 6 宗涉及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投訴。

而記者會上,不同傳媒都多次詢問不同情境會否觸犯新例,包括純粹按「like」或轉發涉投白票的網上帖文、回答票站調查或記者時交代「投白票」、呼籲同時投選多名候選人,以至傳媒報道「投白票」比率等。

何渭枝表示:「條線呢,法例已寫得好清楚個要求」,但又稱個案視乎整體環境、實際情況、相關證據等,難以一概而論。他又指,如收到投訴或舉報,會搜集證據依法跟進,有需要時會徵詢律政司意見,過程受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