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近 11 個月未赴台 管浩鳴:通關後我會去台灣 與律師商自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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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去年 10 月 23 日因洗黑錢罪在香港刑滿出獄,並表示願意赴台自首,惟至今近 11 個月仍未成行;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日(17 日)表示,台灣刑事警察局已跟香港警方建立單一聯繫窗口,若陳同佳確定要赴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安排;負責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則表示,未有留意相關說法,又指等兩地通關後他會去台灣與律師商討安排。

邱垂正表示,刑事警察局與香港警務處已經建立單一聯繫窗口,如果陳同佳確定要來台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安排,依法辦理。本案唯一關鍵在於港府的責任感及陳同佳真實投案意願。

就陸委會回應,今日傳媒再追問管浩鳴,詢問陳同佳的狀況及投案意願。管浩鳴回應指沒有留意有關報道,「等兩地可以通關後,我會去台灣與律師商討有關回台自首安排」,又說有進一步消息會再通知大家。

陳同佳涉嫌在 2018 年 2 月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他後來在港以「洗黑錢罪」被起訴,判刑 29 個月。其案件亦引發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及之後的一連串反修例風波。他在去年 10 月出獄後,曾表示願赴台自首,但一直未成行,期間傳媒多次問及陳同佳的狀況,管浩鳴則強調並其赴台意願沒有改變,惟要待疫情過後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