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長被查】警兩個半月來搗破 13 間無牌按摩院 無提有涉及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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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據悉早前光顧無牌按摩店,遇上警察查牌,目前正在休假一個月受查。翻查資料,今年 3 月至 5 月 11 日,警方發稿,先後 4 次行動共搗破 13 間無牌按摩院,無提及有警務人員牽涉在內,但有兩次行動有警員喬裝顧客。大律師吳宗鑾則在網上發文,引述《按摩院條例》規定,負責發牌者為警務處處長。

昨日率先報道事件的《南華早報》引述警方高級人員指,蔡展鵬被要求休假近一個月候查。《立場》翻查警方資料,發現由今年 3 月至 5 月 11 日,警方公佈了 4 次搜查無牌按摩院的行動,搗破 13 間無牌按摩院,其中油麻地及尖沙咀區佔 9 間,另有 3 間在屯門區,餘下一間在灣仔軒尼詩道,但大部分都無交代具體地點。警方在行動中拘捕 23 人,分別涉及管理賣淫場所、協助管理賣淫場所、顧用非法勞工及管理沒牌照的按摩院等罪名。案件簡述內,並無提及有警務人員牽涉在內。

3 月至 5 月 11 日搜查無牌按摩院行動

3 月 10 日:油尖警區展開「鑄盾者」(SHIELDMAKER)行動,警員喬裝顧客,於油麻地及尖沙咀區內搗破六間無牌按摩院,合共拘捕九名年齡介乎 35 至 52 歲的本地女子,涉嫌「協助管理沒有牌照的按摩院」。從警方檢獲的證物可見,其中一間涉事無牌按摩院相信是尖沙咀漢口道 19 號漢宜大廈 1 樓 B 室「足臨門」。

3 月 18 至 19 日:屯門警區搜查區內三間無牌按摩院,拘捕一名內地女子及五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 34 歲至 57 歲,罪名包括「管理無牌按摩院」、「協助管理無牌按摩院」及「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

3 月 31 日:警員喬裝顧客,於油麻地及尖沙咀區內搗破三間懷疑無牌按摩院,拘捕 39 歲本地女子涉嫌「顧用非法勞工」及「協助管理沒牌照的按摩院」,兩名年齡分別 45 歲及 65 歲本地女子,涉嫌「協助管理沒牌照的按摩院」,以及一名 43 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4 月 28 日:搗破軒尼詩道一間無牌按摩院場所,以「管理賣淫場所」拘捕一名 38 歲本地女子,另以「協助管理賣淫場所」拘捕三名 39 至 48 歲本地女子。

另外,警方在上述期間亦執行了 10 次掃蕩賣淫場所的行動,其中 3 次行動有檢取按摩油或按摩床等,相關賣淫場所位於中區及灣仔,惟一有標明地址的單位為灣仔軒尼詩道 351 號。

警方在 2017 年上載一段題為「罪案呼籲 – 經營無牌按摩院」的《警訊》片段,主持提到香港人生活忙碌,「你有壓力、我有壓力」,不少人都喜歡到按摩院按摩,「輕鬆一下」,提醒香港法例上有規管按摩院的運作,「大家要小心,唔好幫襯一啲違法經營嘅按摩場所」。片段以戲劇形式解釋,如要由異性技師提供服務,則需領牌,否則只可以足浴店形式,提供手、腳等個別範圍的按摩。片段目前有數十個有關蔡展鵬事件的留言,有網民指「首任國安處署長就係無睇呢條片咪中左伏囉」,亦有人說「國安署長幫襯,你我都放心」、「國安處署長,好有壓力」、「下次可以搵蔡處長親身落場拍警訊」。

 

目前《按摩院條例》規定,任何人於任何時候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分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犯罪,另一條則訂明不知道按摩院屬無牌照經營,不能作為免責辯護,但就沒有規管無牌按摩院僱客。

大律師吳宗鑾就在網上發文補充,指根據條例及相關附表,只有一人能夠為按摩院發牌,正是警務處處長,反問「乜嗰位仁兄唔係下一任警務處處長熱門人選咩?」,又引用電影對白「球證、旁證、足協、足總、足委,全部都係我的人,點同我打呀?」

警方早前回覆確認,正在調查一宗警方人員不守紀律案件,會按機制,公平公正調查。《立場》已向警方查詢,在何時的行動發現有警員光顧無牌按摩店,以及會由甚麼職級的人員調查案件等,暫待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