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國安法推行及時 不能容忍司法人員受不合理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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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香港法律週開幕致辭時指,去年社會動盪削弱法治意識,突顯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不足,全國人大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實施港區國安法是「及時和重要(timely and essential )」,令香港社會回復穩定,雖然之後面對來自外國政客和政府「無理攻擊(unjustified attack)」,但她和特區政府會繼續「無懼無慮(without fear or worry)」地推行國安法。

林鄭月娥又指,近日亦有司法人員受到不合理攻擊,不能容忍,律政司上星期已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起底」司法人員及家人,她引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法庭及法官不是不可以批評,但批評要有理據及適當,促請社會不同政治立場的人,都支持法治,尊重法庭、法官及裁決。

她又提到香港是發展法律服務的理想地方,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是中國唯一一個行普通法制的地區,同時可以作為中國的大門,有獨特優勢,令香港發展成國際金融中心,強調法治和司法獨立是香港成功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