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公布禁用詞 禁中港並列、三權分立、主權移交 佔中三子可稱「三丑」 學者料用以指導港府港媒國安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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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媒《新華社》公布《新華社新聞報道中的禁用詞》,規定傳媒報道的禁用詞,當中大部份篇幅都是有關「港澳台和領土主權」,提到不可以將香港、澳門和中國並列﹐例如「中港」、「中澳」,任何文字、地圖、圖表都要避免令人以為香港澳門是「國家」,港、澳回歸不可以稱為「主權移交」,不可以將港澳回歸前稱為「殖民地」,更指明香港和澳門實行行政主導,「不得說成“三權分立”」。

禁稱陳日君「榮休主教」 僅稱「前主教」

指引又特別提到香港反對派「自我褒揚」的用語要小心引用,例如不使用「雨傘運動」,要稱為「非法佔中」、「違法佔中」,三名發起人不可以叫「佔中三子」,而是「非法佔中發起人」,輿論鬥爭時可視情況稱他們做「佔中三丑」,陳日君不可以叫做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而是「前主教」。

曾長期在中國大陸採訪的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指,大陸傳媒本身一直都在這種指導思想下工作,認為這份文本指向的對象不是他們,而是新華社背後的中宣部「一槌定音」,未來香港傳媒、官方文件以至學校教科書都會參考,甚至國安公署都會以此作為工作指導。

禁指 97 前香港為「殖民地」

《新華社》公布的《禁用詞》有過百條條文,當中 50 多條都是關於港澳台和領土主權,首先強調在任何文字、圖表表述中,都要避免令人誤以為香港、澳門是國家,在這原則下,不可以將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港澳台居民到中國,不可以稱為「來“中國”或“國內”」,領導人到訪港、澳,要稱為「視察」,不可以稱為「出訪」,涉及中國和港澳司法聯繫,「不得套用國際法上的術語」,例如不可以用「引渡」,而要用「移交」。

文件又提到一系列政治用語,規定不可以將港澳回歸叫做「主權移交」、「收回主權」,而是中國政府對香港澳門「恢覆行使主權」,回歸前的香港不可以叫「殖民地」,而是「受殖民統治」;又特別提到香港、澳門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不可以說成「三權分立」;對佔領運動、多名發起人和陳日君樞機的稱呼,亦有明確規定。

「台灣總統」「台語」「原住民」都禁用

有關台灣方面,「中華民國」是禁用詞,應稱為「台灣當局」或「台灣方面」,台灣總統要稱為「台灣當局領導人」,台灣「總統選舉」亦只可叫做「台灣大選」。指引亦有明確提及台灣政黨,主張台獨的台聯,不可以叫「台聯」,而要稱為「台聯黨」,時代力量亦因為主張台獨,「需加引號處理」,所有有台獨性質的術語都要加引號,例如「台灣獨立」、「去中國化」、「太陽花學運」等,連「台語」、「原住民」都是禁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