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揭違規漏報任兩公司董事 梁振英今終補交申報 遲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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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上周五(18 日)揭發,前特首梁振英去年 9 月及 10 月起出任兩間香港擔保公司董事,擬在老撾辦學,但至今逾一年仍未向政府申報,涉第二次違規。特首辦周一(21 日)晚上回覆《立場》,稱梁振英今日已通知政府,兩間公司的董事委任。發言人指政府將更新有關登記冊,但無提及如何跟進梁再次違規。

梁振英上周五至今日(21 日)中午,在其個人 FB 帳戶共發 16 則公開帖文,卻未回覆《立場》查詢。

特首辦:周一接獲梁振英通知

特首辦今晚(21日)回覆《立場》指,梁振英今日已通知政府兩間公司的董事委任,有關登記冊日內會更新。

根據「前任行政長官離職後工作指引」,梁由 2017 年 6 月 30 日卸任起計,需受 3 年管制,期間如從事受薪工作、商業活動要向指定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如獲非牟利機構委任,受薪與否都要通知政府。

梁振英去年 9 月和 10 月,出任兩間名為「海外華文學校」及「海外華文學校(老撾)」香港擔保公司的董事,按規定須即時向港府申報,而梁延至今日才補交申報,較任董事當日遲逾一年。

兩公司在老撾辦收費幼園 梁未答有否參與商業活動及獲酬

梁振英曾代表「海外華文學校」與老撾一間公司簽署備忘錄,而該校今年在老撾招收幼稚園新生,報名費及每年學費分別為 1,000 及 10,000 美元,即折合約 7,800 及 78,000 港元。該校今年 6 月舉辦的網上簡介會,梁振英亦曾以政協副主席身份發言。

雖然兩公司均為無股本擔保公司,不過章程均註明董事可獲報酬,而公司辦事處是多次代表梁振英的律師薛建平的律師樓。

《立場》由上周四(17日)至今先後 3 次向梁查詢,在兩公司具體角色、有否參與商業活動及獲酬。

梁振英上周五至今日(21 日)中午,在其個人 FB 帳戶共發 16 則公開帖文,卻未回覆《立場》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