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机会 传播爱心 ——不同的人不同解读演艺

0
1070
澳洲林松博士

作者:新南威尔斯大学 政治学博士 林 松(Dr LIN Bin JP)

——————————————————————————————————————

除了从事传媒与教育,最近十多年还旁及演艺。这十多年一直把演艺机会分享予学生,以至老师和家长。最近开始为下半年演出进行排练,但鉴于三件事不得不慎重进行检讨:第一,未必每一学生与家长都珍惜和感恩这些演艺机会。第二,外人从不同观点角度去解读这些演艺机会。第三,与筹备演艺有关方面是否可以互相合作?

拙作《台上台下鲜为人知故事》提及今年澳洲庆祝农历新年,所属学校原订计划参与三场文艺汇演,但两场之后决定谢绝第三场。实际上就是考虑有关三点,第一点是,虽然不少人会对上台表演,有机会炫耀自己,趋之若鹜,我即使自己一个人上台,独唱、功夫、舞蹈都可以应付,但事实却并不喜欢炫耀个人,不希望为“表演”而“表演”。

未必人人可以合作

第二点是,与筹备演艺的有关方面,能否可以互相合作,这其实每每很重要。可是,却未必人人会如此去思考衡量。不时遇到不同的主办者,对不同的演艺人士,厚此薄彼,不同待遇。这一次遇到的,比较过份,具有欺骗性,着实不敢恭维,因此决定谢绝。

第三点是,刚好个别家长提出质疑,一方面是文艺汇演跟学习中文是否有关系?另一方面是文艺汇演到底要交学费?还是不要交学费?这两方面的质疑,并非第一次,其实也是观点与角度的问题。

对于一些喜欢表演的学生,上台演出当然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他们学习中文与中华文化。这些学生热衷于中文朗诵、中华武术、民族舞蹈、民族歌曲,必然加强对中华文化的学习兴趣,包括对学习中文的热诚。这也是从事中文教育十多年以来,一直强调学习中文不仅学习语文,还应该全面学习中华文化。

不过,对于不热衷演艺,或比较内向的一些学生来说,如果强迫他们上台,可能适得其反。还有就是个别学生比较调皮,喜欢捣蛋,跟你闹着玩,这些就根本不应该给予上台机会了。譬如师长指示把手高举,个别学生却只是把手举起一半,根本不符合演出要求。

演艺学费高出五倍

至于学生参加文艺汇演,或朗诵比赛等等,是否需要照常缴交学费?还是无需缴交学费?提出这样疑问的家长,明显不知道澳洲这里一家正式的演艺学校,训练学生演艺每小时收费,等于中文学校收费的五倍价钱!

一般学校在年初制订全年校历时,未必能够提早知道每一汇演或比赛的具体日期,只能够“听天由命”。如果汇演或比赛安排在上课的日子,就变成学生支付学费,老师可以收到工资。如果安排在学校假期的日子,学生就变成无需额外支付学费,带队的老师就没有工资,带学生排练也变成义工“白做”。

对于带队的师长来说,当然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表现出良好的水准,所以一般都会与学生一起去到现场进行彩排,并且以各种方法去提示、提点、鼓励学生,加强学生上台的自信心。

有些家长和学生,明白和理解师长的努力,懂得感恩师长。正如毫无华裔背景的一女生,在我亲自一对一教导下第一次参加公开比赛就拿了冠军,她家人递过来一个花环,初时还以为是其家人帮女生庆祝,女生却拿花环过来套到我颈上。第二年拿冠军,送来一大篮子礼物。第三年拿冠军,给了我几次亲切大力的贴身拥抱。

放弃带领不领情者

但也有学生和家长“不领情”,一女生在公开比赛拿了双冠军,却对家长说是身处公立学校的老师教的,与我无关。我好奇之下,请女生表演看看,却发现那一举手一投足都是我教的!我只好默不作声,决定第二年不教这女生。第二年这女生也真的什么奖都拿不到,其家长感到万分诧异!不解女儿何以一落千丈?!

有的家长认为子女出色,因为子女是“天才”!做得好,就是子女的“功劳”!“天生的才能”!对于这样的家长与孩子,我只好任由他们根据自己的想法去做,不好“越俎代庖”。

对于参加文艺汇演,或者参加公开比赛,有些家长和学生懂得感恩,我会以礼相待,“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但对于个别家长认为不需要缴交学费的,我只好不安排这些学生参加文艺汇演,参加比赛也由家长自行负责现场一切好了。

今年更由于一老同学,以为这些演出都是给予学生的,说我不应该抢了学生的机会。天哪!原来这老同学,或者一些家长及外人,都可能有这误会与不同理解!因此,不得不再三说明,十二年前因为协助一候选人竞选成功当上澳洲国会议员,这国会议员举办文艺汇演感谢支持的大众,因为知道我长期负责电台节目主持,就邀请我担任文艺汇演的司仪主持。在这因缘巧合之下,我提出把机会分享予我的学生。

上台并非人人有份

自此,每年不同的多项文艺汇演,有的是主办机构找我,有的是我联络主办机构。主办机构举行这些文艺汇演,当然要求献艺者具有一定程度的演艺技能、能歌善舞,不能滥竽充数,不是让普通小学生上台。平时要有足够的训练,掌握一定程度的演艺技能,并非“人人有份”、“人有我有”。

这也不禁想起,自己读大学的时候,虽然很喜欢与同学分享一些东西,但未必“人人领情”。读大学时一次偶然机会,访问了一驾驶学校,探讨是否可以安排学习驾驶电单车(即摩托车),其后分享与十多同学一起学习驾驶电单车。

由于读新闻系,自然也喜欢实习采访,当时也联络了几次采访,分享与同班几名同学。当时校方仍未安排到传媒实习,自己通过熟人关系介绍,提前一年安排了五家传媒接纳安排实习,分享与十多名同班同学。这些分享,不求回报。但大学毕业后有老师表扬我的能力时,讽刺的是,竟然有个别同学不是味儿要“争宠”!

我把每一次上台,当成一次练习,而不是炫耀。吸收经验教训,虽然我仍然会分享机会给其他人,但会选择分享给那些懂得感恩的人,让这些懂得感恩的人,把爱心传播开来。

(欢迎读者意见回馈,作者电邮:DrLinBin@hotmail.com)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