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 32 週年】支聯會遊行集會上訴遭駁回 保安局警告已屬「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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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疫情為由,反對支聯會明日(5 月 30 日)和下月 4 日舉行的六四遊行、維園燭光晚會,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29 日)駁回支聯會上訴。保安局隨即發聲明,指有關遊行集會已屬「未經批准集結」,提醒市民不得參與或作宣傳,否則警方將「依法嚴肅處理」。

問到若市民各自舉起燭光「開花」,或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違法,今早代表警方出席上訴聆訊的港島總區總部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指,不能評論個別口號或行為,只重申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委員會決定駁回支聯會上訴後,保安局隨即發表聲明,「提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囚 5 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囚 12 個月。保安局並指,法庭最近就前年「8.18」和「8.31」案作出裁決,顯示「不論涉及暴力與否,均屬犯法」,涉案人等最終被判處不同的監禁刑期。

保安局發言人續指,「如有任何人嘗試挑戰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條例》、《香港國安法》等,警方會依法嚴肅處理。 」

市民去年自發悼念 警:從無「默許」

港島總區總部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在上訴聆訊結束後表示,「非常歡迎」上訴委員會裁決,呼籲市民不要參與或以任何方式宣傳非法集會。記者問及若市民各自舉起燭光「開花」,或喊「結束一黨專政」會否違法,警方表示不能評論個別口號或行為,重申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被問及去年六四晚會同樣被警方反對,但仍有大量市民自發到維園悼念,警方去年是否「默許」、今年又會否加強執法,廖珈奇回應稱警方事後有搜證及執法,絕對不存在「默許」。至於今年會否部署大批人手執法,廖僅指需視乎當日情況而定,現時無法透露。

蔡耀昌:不會以組織名義到場參與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對上訴委員會判決感失望,形容今年六四晚會面對前所未有的打壓,支聯會相信今年更需以合法、安全、和平、理性的原則悼念六四事件。他表示,支聯會將立即停止有關宣傳,在原定維園集會時間,支聯會及成員不會以組織名義及相關身份到場參與。

蔡耀昌指,相信港人毋忘六四,呼籲合法地用自己方法各自悼念,讓真相不被消失。(詳見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