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裁判官何俊堯被調職不再審理刑事案 曾遭建制派質疑輕判反修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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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曾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及周浩鼎投訴於反修例示威案裁決偏頗的裁判官何俊堯被調職,由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意味何暫時不會審理刑事案件。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主要負責原訟法庭審理最嚴重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刑事案件排期法官在收到辯方的排期要求後 21 天內,會為案件排期審訊及定下審訊日期。《星島》的報道指,這次何俊堯屬平調,但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主要做行政工作,毋須親自審案。

葛珮帆 8 月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及立即停止讓何俊堯處理反修例相關案件。葛珮帆同周浩鼎在 Youtube 頻道列舉何俊堯處理的 8 宗反修例相關案件,指被告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或輕判,葛指何俊堯審理案件時經常「讚被告,鬧原吿」,「基本上唔願意聽警方講,警方講咩差唔多都係錯,全部都係輕判,就算人哋認罪,佢都想人哋唔認,都係想唔判」,令公眾質疑何是否本身就對警員存有偏見。

周浩鼎則指何俊堯在裁定仇栩欣襲警罪不成立時,指警方證人「大話冚大話」等,認為是對警方證人嚴重指控及誣陷,質疑何違反《法官行為指引》。

葛珮帆稱收到大量市民投訴,質疑何俊堯的裁決偏頗及慣常不接納警方證供,她去信馬道立,要求停止讓何俊堯審理任何與反修例相關案件,又呼籲市民自行去信司法機構投訴何俊堯。

大律師公會於8 月 21 日發表聲明,表示留意到有裁判官在進行事實裁決時因質疑警員證供可信性,遭到外界批評。公會說,法官及裁判官有責任就證人是否可信提供理由,呼籲公眾尊重法院裁決,並審慎克制,以免干預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