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惑他人參與六四 鄒幸彤被拒保釋須還押 庭上呼:悼念六四無罪!

0
326

控方反對保釋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今年六四,因被指宣傳及呼籲未經批准集結而被捕,及後獲准保釋。她於七一前夕再度被捕,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今(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書記向鄒幸彤讀出控罪後,詢問她是否明白控罪;她高呼「悼念六四無罪,聽得明!」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香淑嫻聽畢控辯陳詞,拒絕被告保釋,還押至 7 月 30 日再訊。

旁聽人士聞訊與鄒幸彤揮手,又大叫「文字獄」、「警察國家」。

被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她於 2021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4 日期間,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結。

旁聽人士大叫「撐住」遭官要求離庭

案件由裁判官香淑嫻處理,案件原於 2 時半提堂,延至 3 時才開庭。旁聽人士不滿遲開庭,但一直播放開庭錄音,一度鼓譟及與保安對罵。正式開庭時,鄒幸彤從囚室步出,一名中年男子站起大叫「幸彤!撐住」,被裁判官要求離開法庭。他離庭前呼喊:「佢(裁判官)遲到,我講兩句都唔得!」法庭書記讀出控罪後,詢問被告是否明白;鄒幸彤表示「悼念六四無罪,聽得明!」。辯方由大律師張耀良代表,他指開庭前半小時才收到控方文件,只與被告見面十幾分鐘,申請將案件押後 4 星期,至 7 月 30 日再訊;控方反對鄒幸彤保釋。裁判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認為控罪嚴重、被告保釋期間犯案、日前再涉相似罪行,拒絕被告保釋,還押懲教看管。案件押至 7 月 30 日再訊,被告於 7 月 9 日進行覆核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WKCC259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