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書簡】寫在六四案判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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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四月三十日因去年六四案而遭到「二度還押」後,心情也處於「二度倒數」的階段,忐忑地去迎接五月六日的正式判刑。上回才提到,已逐漸適應了這裡的節奏和生活,然後很快一切都要再重新適應一次。

還押跟「泊正」,最大的分別就是探訪的次數。還押是每天都可以探訪的,「泊正」則是每月只有兩次機會,所以這幾天每次見到朗,都有些許「倒數」的鬱悶,這兩個月,至少隔天都可以見她一次,接下來幾個月或許就只能見上數面而已。

在「小事化大」的監獄,只要有少許的轉變,都要花上點時間適應,比如「放風」時間由下午轉為上午的話,一整天的節奏都會截然不同,要花上好一星期才能適應。由每天有探訪,變成每月探兩次,不只是「少許」的轉變而已吧,所以這段時間心情都是有點惴惴不安及忐忑。

雖然在八一八維園案之後,也有一點心理準備,六四案不會罰款或緩刑了事,但在四月三十日,當律師告知最壞可能是九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時,還是覺得頗難接受。老實說,畢竟我們的罪名,只是在六月四日當晚,中共屠城的三十一周年,坐在維園舉蠟燭而已,竟要有面對數月監禁的可能(相對下因初選案而還押就顯得沒那麼荒誕,苦笑),每次想起都不禁搖搖頭,實在太撚痴線了。

在監獄裡,其中一個術語是「褲」:你有幾多條褲?意思是你有多少條控罪在身?嚴重的控罪叫「大褲」,稍輕的叫「細褲」。比如 Owen 有一條國安法及一條暴動罪,就是有兩條「大褲」,阿廸有十一條遊行和立法會抗爭相關的控罪,就是有一條「大褲」及十一條「細褲」。六四那條,我本身叫佢「底褲」,但現在看起來是「底褲」變「細褲」,「細褲」變「中褲」(苦笑)。

回想起來,只有一條「細褲」的我,處境相對上不算太糟糕,學黎智英話齋:煮到埋嚟都係要食㗎啦。要「接受」某件事,需要想通當中的「道理」,不過這可是沒有「道理」可言,不管說法有多「冠冕堂皇」,就是沒有道理可言,只能咬緊牙關撐過去。我就不相信,此時此刻承受的苦難,是毫無意義的。

話說在判刑前,我的頭髮被「處刑」了。朗說了幾遍,我的頭髮好長,於是就舉手要求剪髮。這次替我剪的是一位外籍囚友,問我點剪,我都是「循例」答「cut short」。一向去剪髮都是講「就咁剪短得了」,不知是否語言障礙的關係,他拿起刨子「起勢咁剷」,初時都不以為然,發了一會呆後覺得不對勁:點解仲剷緊?可惜為時已晚,一回過神來已經是這個模樣,慢必和 Owen 笑到肚痛,紅都面哂,差不多每個認得我的職員都問:「阿暉,搞乜?」其實還好吧,帶點歡樂給大家,恃著自己頭髮長得很快這點,除了覺得好搞笑外倒沒很在意(不過睇落真係好鳩,尤其是笑的時候),而且老婆都沒「詐型」,OK LA。

Lester
4/5/2021
赤柱監獄

送上 Lester 貪靚自拍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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