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案】鹽田看守所借疫情禁家屬探望 稱須待安裝視像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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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案早前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刑,10 人判刑 7 個月至 3 年不等,要在內地服刑。其中兩人郭子麟和李子賢的家屬,早前北上深圳成功探望,又指二人精神不俗。家屬原定在回港前進行第二次探訪,但今早到看守所後,當局突然宣稱因疫情關係,要等待安裝視像裝置方可安排探訪。

12港人關注組在 FB 發文,指家屬在前日(25 日)以非視像形式成功探望其子,過程約一小時。家屬今早再到鹽田看守所探望其子,但當局突然宣稱因疫情關係,要等待安裝視像裝置方可安排探訪。

12 港人去年年底在深圳判刑,除兩名案發時未成年被告黃臨福、廖子文獲不予起訴移送回港外,其餘 10 人被判刑 7 個月至 3 年不等,其中兩人郭子麟和李子賢的家屬,共三人在 1 月初北上深圳,並在月中向當局申請探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