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新工會申請多如「海嘯」 勞工處須履行《國安法》責任 不排除取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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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建議設立為期 3 年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職責之一為加強規管職工會,以確保職工會遵守《港區國安法》及《職工會條例》等。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16日)在網誌中表示,2019 年底出現「海嘯式」新工會登記,以職工會條例登記的工會均受國安法規管,不排除取消違規工會的登記。

羅致光表示,勞工處須履行《國安法》的責任,《港區國安法》條文中提及的「社會團體」,包括根據《職工會條例》登記的職工會,而有關教育、宣傳、監督及管理的責任,均屬勞工處的職責。

他提到,2019 年底出現如「海嘯式」的新職工會申請登記潮,在 2020 年接獲的新職工會登記申請共有 4,289 宗,期間完成的新職工會登記為 495 宗,較過往 4 年每年平均完成新職工會登記數目急升 20 倍至 62 倍不等。他指,在 2020 年有 247 宗撤回申請,但單是今年 4 月 便有 64 宗撤回申請。不過,至 4 月底,勞工署還有 3,450 宗申請。

羅致光指,職工會的管理及活動必須符合《職工會條例》及其會章的規定,就此職工會登記局會主動跟進,不一定收到投訴後才展開,若有已登記職工會涉嫌違反條例,不排除取消該職工會的登記。他指有關職工會的教育、宣傳及指導工作,勞工處須配合政府整體的策略和工作,擬定相應措施,促進職工會理事及職員對國家安全概念及相關規定的認識。

已登記職工會的數目由 2019 年底的 917 個,上升 54% 至 2020 年底的 1,410 個。羅致光指,局方執行《職工會條例》的工作亦需全面提升,以確保所有職工會遵守《職工會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