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解散】須三分二會員同意方可解散 馮偉華認「不可行」 將開特別大會改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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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48 年歷史的教協昨日(10 日)宣布啟動解散程序,惟翻查教協會章,須全體合格會員的三分之二人投票同意,方可解散,以其近 9.5 萬會員人數計算,須逾 28,000 人出席並投票同意,門檻極高。教協會長馮偉華回覆《立場》查詢時,承認要三分二會員投票「基本上不可行」,將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修改會章。

教協昨日表示,因政治形勢轉變,承受極大壓力下,理事會一致同意解散,並解釋是「無奈的決定」。惟之後親建制媒體再發炮批評,指教協解散須通過程序,質疑理事會為何能自行決定。

翻查教協會章,教協若要解散,須召開會員大會,並經三分二合格會員,以秘密投票方式表示同意,方能解散,而現時教協坐擁近 9.5 萬會員,即需要逾 28,000 人出席並投同意票。教協會長馮偉華回覆《立場》查詢時,承認解散的門檻高,「要三分二會員投票基本上不可行」,因此會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修改會章。

特別會員大會 80 人可召開

據其會章所載,特別會員大會的法定召開人數為理事會、監事會或全體合格會員的十分一人,或 80 人,並以較少者為準。

據會章資金餘款或均分予會員

另外,外界亦關注教協一旦解散的財政安排。馮偉華昨日表示,會變賣資產及清還債務,亦會向約 200 名職員發放特惠金。而據會章所載,在清還債項後,餘款應均分予合格會員,或依照會員代表大會的決定處理。

教協現時擁有 4 項物業,合共估價近 4 億元,另根據其 2020 年度的財政報告,該會擁有 1.25 億流動資金,流動負債則為 5,808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