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47 人案 高院拒絕律政司覆核 黃碧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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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人士參與或組織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律政司對其中 11 名獲批保釋的被告提出覆核,高等法院指定法官杜麗冰今(11 日)先處理民主黨黃碧雲及元朗區議員伍健偉的覆核聆訊,預計每宗申請歷時 1 小時。

10:26 現在休庭,稍後再處理伍健偉的覆核聆訊。黃碧雲向丈夫舉起 V 字手勢,丈夫也有點頭示意,黃丈夫離開法庭時與親友相擁。

10:20 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律政司的覆核申請,維持總裁判官蘇惠德的裁決,批准黃碧雲保釋。黃碧雲聽到裁決後,點頭示意。黃碧雲的人事及現金擔保各10萬元

1) 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
2) 不得在傳統實體 / 電子媒體 / 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法例中危害國安罪行的言論,或
3) 作出相關行為等;
4) 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
5) 每天守晚 12 朝 7 的宵禁;
6) 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及一本已經過期的BNO;
7) 每週四日到油麻地警署報到
8) 居於報稱地址

09:32 聆訊於早上約 9 時半開始,高等法院指定法官杜麗冰,先處理律政司針對黃碧雲的保釋覆核。

法官甫開庭表示,收到傳媒的聯署信,再次要求剔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有關保釋內容的報道限制。法官指明白「公開公義」(open justice)是重要原則,明白傳媒有責任向公眾報道事件,今次聆訊亦因而容許公眾及傳媒旁聽。但法官強調她本人有責任確保未來的法律程序公正進行,亦要保護控辯雙方的利益,因此認為今次的保釋聆訊,不適宜剔除報道限制。

至於黃碧雲、伍健偉以外其餘 9 人的覆核聆訊,將分別於星期六及下周一進行。法官早前已表明,會就每名被告的覆核聆訊,逐一作出裁決,不會聽取全部陳詞後才做決定。

47 名民主派人士於 2 月 28 日被落案控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上周一提堂,保釋申請歷時四日。總裁判官蘇惠德最終向 15 人批出保釋,律政司隨即要求覆核,全部人須繼續還押。其中四人包括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一日後因律政司撤銷覆核獲保釋。

至於被拒保釋的 30 多人,至少 7 人放棄每隔 8 日向裁判官申請覆核的權利,包括趙家贀、鍾錦麟、劉穎匡及范國威等。其餘 20 多人已提出覆核,將於明日(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