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指中方將反制 BNO 居英權計劃 料考慮取消選舉權 居留權需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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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去年宣布,持 BN(O) 港人今年 1 月底起,可申請留英簽證 5 年,後接續 1 年申請成為英國公民。隨日期臨近,近日建制陣營「吹風」指,中國將在下周人大常委會的加開會議上,處理 BN(O) 的國籍、公民權等問題,以反制英方。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16 日)接受 《Now 新聞》節目《大鳴大放》訪問,亦認為英方違反當年簽署的備忘錄,中方將反制,又指一旦中國不將 BNO 視作旅遊證件,可按憲法取消港人選舉權,「我們珍惜每個香港人就不應輕易取消他們香港永久居留權,但選舉權是另一回事。」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英國容許 BN(O) 持有人申請移民英國,違反了中英在 1984 年就香港人國籍問題簽署的備忘錄,當年英方承諾香港回歸中國後,港人可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護照,但不賦予居留權。譚惠珠指,簽署備忘錄是一件很嚴肅的事,現時英方違反承諾,中方必將反制,「如果已簽署備忘錄,對方反悔而完全沒有反應,逆來順受,今日的中國不會作出這樣的反應。」

她強調不清楚反制方案內容,但指出,中國一旦決定不再將 BN(O) 視作旅遊證件,等同將 BN(O) 視為外國護照,會「順理成章」影響港人在中國公民身分下享有的權利,包括憲法給予中國公民的選舉權,如持證人在港的投票權、参選權、被選權,當中牽涉須修改基本法或其他釋法程序。至於不是中國公民,在港居留權是否亦應一併取消,譚惠珠就指,這一點需要仔細研究,「我們珍惜每個香港人,就不應輕易取消他們香港永久居留權,但選舉權是另一回事。」

料不影響其他外國國籍持有人

譚惠珠續指,香港最快 9 月才有選舉,人大常委會仍有時間思考,她相信反制措施只會針對 BN(O),不影響其他外國國籍持有人。

根據香港選舉法例,登記選民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通常在香港居住及年滿 18 歲,當中並無限制國籍,及是否不能同時擁有外國居留權等。根據《基本法》,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至於在立法會,只有 12 個功能界別的議員可持有外國護照下擔任,分別是法律界;會計界;工程界;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地產及建造界;旅遊界;商界(第一);工業界(第一);金融界;金融服務界;進出口界;以及保險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