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再制裁四中港官員 港府:「所謂制裁」屬卑劣行徑 無懼任何威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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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今日(10 日)宣布制裁四名中港官員,包括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警務處副處長(國安處主管) 劉賜蕙、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香港警務處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港府晚上發新聞稿表示強烈反對,形容所謂「制裁」是卑劣行徑,強調港府將無懼任何威嚇,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港區國安法。

港府發言人批評,美國政府一再明目張膽及粗暴地干涉香港事務,不合理地霸凌維護國家安全的中國及港府官員,嚴重損害香港與美國在各個層面的關係,亦令香港及國際社會中很多人感到憤慨。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今日表示,4 名中港官員因有份參與執行《國安法》而被制裁,又指他們將不可到美國旅遊,而任何美國相關資產也會被凍結。

蓬佩奧在聲明中強調:「今次行動突顯了美國決心追究有份積極破壞香港人民自由、香港自治權的關鍵人物。」美國國務院上月亦曾警告國際金融機構,若它們與被視為鎮壓香港的人發展業務,亦將會很快面臨嚴厲制裁。

美國當局 8 月初已曾宣佈制裁 11 名中港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財政部當時解釋,被制裁官員涉直接參與或推行旨在限制言論自由、集會自由、打壓民主的政策,強調美國會站在香港人追求民主自由的一方(stands with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in their ongoing pursuit of freedom and democ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