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向終院提上訴 申候訊期間繼續羈柙黎智英 要求假期內緊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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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還柙 20 日,昨(23 日)以可比「軟禁」的苛刻條件,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律政司明言將上訴。律政司今日正式向終審法院提交上訴文件,申請臨時命令(interim order),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次羈押黎智英;律政司又要求盡快召開進行緊急聆訊(urgent hearing),包括在公眾假期開庭。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立場》稱,由於司法程序仍未完成,不適宜評論。

黎智英昨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黎智英保釋。控方代表、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即時表示,引用《終審法院條例》第 35 條將會上訴,並申請於上訴期間將被告人羈留,法官聽取陳詞後拒絕控方申請。

黎智英庭上得悉自己可不須還押後,表現平靜,並向到庭旁聽人士揮手致意,及表示「Merry Christmas」;黎的女兒聞訊後表現喜悅,數次向親友表示「好開心呀」。

法官雖然批准黎智英保釋,但條件十分苛刻,包括要求 1,000 萬元現金擔保金、人事擔保 30 萬元,黎智英全日 24 小時不離開其住所,除非到警署報到或上庭應訊,並禁止他接受任何形式訪問、禁用社交媒體等。法院會計部須點算保釋金,黎最終在昨晚約 11 時始獲准離開高等法院羈留室。

紅圈為處理案件的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