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財政部列制裁 11 中港官員原因:林鄭配合北京打壓港人自由、鄧炳強領警攻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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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7 月《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美國總統特朗普已簽署行政命令,聲言將制裁多名中國及香港官員。至今日(7 日),美國財政部公布制裁名單,包括 11 名中港官員︰夏寶龍、張曉明、鄭雁雄、駱惠寧、林鄭月娥、鄭若驊、李家超、曾國衞、鄧炳強、盧偉聰、陳國基。七名香港官員被制裁原因均與推行國安法有關,四名中國官員則涉及破壞香港自治。

美國財政部強調,美國會站在香港人追求民主自由的一方(stands with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in their ongoing pursuit of freedom and democracy),又指以上11 人參與了在港實施直接旨在限制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打壓民主的政策,降低了香港的自治程度,他們需為此負責。

林鄭月娥涉強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美國財政部網站發布新聞稿,列出 11 名中港官員被制裁的原因。香港官員方面,美方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配合北京打壓港人自由和民主發展;她在 2019 年時推行《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大規模示威;另外,林鄭月娥支持中共在港推行國安法。

美方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的「罪名」包括積極支持港區國安法,並加入成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被委派藉國安法脅迫、拘捕、扣留、監禁港人;另外,他帶領警方在去年 11 月圍攻理大,期間拘捕數以百計的示威者。至於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他曾帶領警方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拘捕 4000 多名示威者,造成 1600 多人受傷;警務處擁有公權力,但其成員卻作出禁止、限制、懲罰表達自由的遊行集會等行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其帶領的保安局有份負責推進成立國安處,作為國安法的執法部門,國安處具收集情報和調查權力。李家超涉協助採納、推行、實施國安法,並藉國安法脅迫、拘捕、扣留、監禁港人。另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去年 4 月起領導負責香港與內地事務關係的部門,同樣要為涉引入、推行、實施國安法負上責任。

美財政部提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作為司法部門的領導者,她曾表示自己的主要職責是在港履行和捍衛國家安全;鄭若驊亦被認為有份協助引入、推行、實施國安法。由於國安委的工作信息不公開,所作出的決定亦不受司法覆核,因此出任國安委秘書長的特首辦秘書長陳國基,有必要為參與制訂、通過或實施國安法負責。

中國官員涉破壞香港自治

四名中國官員方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和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均被美方指參與了威脅香港和平、安全、穩定、自治的行為和政策。而中聯辦曾公開表示有權代表中央就涉及特區事務的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並不受《基本法》管轄,兼任國安委顧問的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作為中央駐港的最高級官員,須為破壞香港自治負責。另外,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去年在出任港澳辦主任期間,大力支持極具爭議性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美國財政部今晚在網站公布,將 11 名中港官員加入外國資產控制室 (OFAC)「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名單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制裁對象的在美資產、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實體將被凍結,美國將禁止在美人士與「黑名單」的個人及其擁有的實體作商品或服務交易。另外,名單又列出被制裁官員的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及住址,部分官員的護照號碼亦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