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香港仍容得下對志業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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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數我這一代正氣的政治人物,吳靄儀應該是極少非議的人。

上月回港,一口氣買了數以斤計的中文書,其中一本是吳的《拱心石下》。

拱心石(keystone)是拱門建築中置於頂端的一塊石頭,承受左右兩端的壓力,將壓力卸回圓拱,不然整道拱門便會塌下。香港舊立法會大樓的大門,便有這樣的設計。

記者出身,再投身法律,然後從政,回歸前後,吳以不同的崗位參與過很多極具爭議的問題,九七回歸、居港權問題、二十三條等等。

這些政治問題,不是每一件事都能討好大眾,但每件她手下的事,都能見到她背後清晰的理念和原則,有記者追求真相的執著,有律師一絲不苟的專業精神,也有政治家背後的人文理念。

「拱心石下」,正是取其不偏不倚之意。

法治社會理應容得下多元聲音。2004 年,英國《衛報》時任總編 Alan Rusbridger,打算撰文提倡廢除君主而改建共和。要知此事在英國是大事,很多老一輩的英國人,對於皇室仍是有非常深厚的情意結。

於是 Rusbridger 三問律政司,如此的和平倡議,會否犯下百年未曾動用的叛國罪(Treason Felony Act 1848)。此罪列明,發行刊物圖謀廢除女皇皇位,屬於叛國。

結果法庭明言,這條古老的叛國罪,只是上一代的歷史遺物(a relic of a bygone age),因為它必然抵觸 1998 年,英國按照歐洲人權公約所訂立的人權法(Human Rights Act 1998)。

歐洲人權公約是二戰後產物,旨在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不受國家之名侵犯,其背後精神成為了今天歐洲自由民主國家的根基。

英國把公約引入本地法律,此法自始便擁有憲法地位,如果跟其他法律有所衝突,皆以人權法優先。

自從 1998 年立法以來,很多政府法案便受人權法所限,例如禁止穆斯林在學校穿著宗教服飾,緊急立下的反恐容許政府極大權力拘留疑犯,和不容許囚徒投票,都因不合法(unlawful)和不和比例(disproportionate)等,被法庭判與人權法不相容。

很多這些案例都是高度政治化,尤其與宗教和反恐有關的問題,在二千年初西方反恐情緒最高漲的年代,社會極大譁然。

但法庭意志理論上是不受政治影響的。三權分立,貴在互不從屬,互相制衡,也可好好保障我們珍而重之的自由。

這個道理放諸今天香港,諸位高官豈會不懂?

當然,法律界也有很多像何君堯的渣滓,但也從不缺像吳這般有理念的志士。只是在今天法治萎縮的政治氣候下,這種偏執也許變成老套。

這種上一代傳統香港菁英對於自己和對志業(vocation)的尊重,只怕已是買少見少。但願香港終有一天,有足夠的條件,多一點吳靄儀,少一點何君堯。

 

(標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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