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桓獄中籲港人 7.1 堅持發聲 冀獄外人「補位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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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被指前年 10 月 1 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判囚 18 個月。民間人權陣線 Facebook 專頁今日(16 日)上載陳皓桓在獄中撰寫「致香港人公開信」,寫道「過去,我們在街頭同行;今日,我們在監獄備內外同心;他日,我們必定能在煲底相見。」他期望,在獄外的人士可「補位頂上」,為真相、良知、人權、自由守住底線,亦希望港人毋忘反送中墮樓亡死者梁凌杰,在七月一日堅持發聲。

陳皓桓憶述,前年 6 月16 日民陣發起遊行,有 200 萬零一人參與,「不但讓更多人覺醒,更讓全球關注。」他稱,之後一年以來,縱使面對多重打壓,公民社會仍然前赴後繼,爭取自由,令人一世難忘。

他表示,雖然現時面臨前所未有的打壓,例如《蘋果日報》、支聯會、民陣、港台、法律界、教育界等受全方位打壓,又指網台節目主持人或政治人物被以言入罪,以及《港版國安法》立法,「數以千計手足被捕、被控、被囚禁,但我仍然相信,只要我們堅持,就會見到希望。」

官斥被告相信集會可和平進行「天真、不切實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陳皓桓等民主派人士,被指前年 10 月 1 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早前認罪,法官胡雅文 5 月 28 日判處各人監禁 14 至 18 個月,當中單仲偕、蔡耀昌獲緩刑。陳皓桓在 5 月 24 日曾親自陳情,解釋發起 10.1 遊行的理念,強調「絕不求饒,也絕不後悔」。

法官判刑時斥被告以為呼籲參與者和平理性非暴力,集會就可和平進行是天真及不切實際,並指雖然辯方力陳各被告是公民抗命,但法官指除非集會和平進行,否則各人並不能以此作有力求情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