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赴警總遞信 解釋拒交資料理據 鄒幸彤籲港人繼續抗爭勿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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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早前表明拒絕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今日是提交資料的最後限期,支聯會到警總遞信,解釋拒交資料的理據。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遞信前呼籲港人要繼續抗爭,「盡可能在自己的空間下,順從自己的良知而活」。

支聯會:警方信件無合法基礎

支聯會今日向警方遞交的信件,表明不會向警方提供任何資料。該信強調,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誤以為只要「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就能要求提供資料,是犯了法律錯誤。支聯會又質疑,警方未有提供任何理據,解釋有何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等,是違反自然公義原則,因此認為警方發出信件「並無合法基礎」。

鄒幸彤今日在遞信前見記者,被問到若因拒交資料而被捕,有何說話想對香港人說。她答道:「想同香港人講,要繼續抗爭。唔好屈服於無理強權之下,唔好屈服於每日要講大話、卑躬屈膝的生活。盡可能在自己的空間下,順從自己的良知而活。」

她又認為,即使放棄抗爭力量,不見得政權就會放過你,一些已解散的團體仍然被窮追猛打,「我們唯一能依靠的,是我們自己的力量、大家的關注,繼續做對的事」。

徐漢光以個人名義提司法覆核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見記者,批評「有人」認為既然是公民社會一員,就不需要遵守法律,這觀念完全錯誤。她又指任何人若公然公開指一定不會依法律,「我覺得佢唔可以稱自己為公民社會嘅組織」。鄒幸彤則回應稱,公民社會組織並非由政權去定義,公民社會是獨立於政府體制之外。

支聯會常委徐漢光則表示已就警方要求提交資料,以個人名義申請司法覆核。他強調支聯會全名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明明是「愛國」團體卻被指控是「外國代理人」。他強調所有工作都不是外國指使,而是受在天安門犧牲的人指使。

支聯會一眾常委發言後,隨即步入灣仔警總遞信解釋拒交資料的理據,整個過程歷時約半小時。鄒幸彤離開警總後表示,信件由國安處警員接收,並再次警告他們須承擔國安法附表 5 的法律後果。但鄒幸彤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指「(國安處)唔好乜嘢人都問佢攞資料,唔該國安處自己守返法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