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再次展示何謂司法傲慢、天真、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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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道立在他退休前見記者,再次親身展示何謂司法傲慢、天真、虛偽。

例如時至今天,他仍然一再重申,希望公眾不要單單因為對判決不滿,就指控法治而死,希望公眾閱讀判辭云云。

假如他真心相信,公眾對司法失去信心是因為沒有花時間看判辭,純粹情緒化地不滿就高呼法治已死,這就是赤裸裸的司法傲慢,好官我為之、平民不看辭判責任在你的意思。

人大釋法 DQ 議員法院照單全收,國安法甚至是由另一個法制胡亂強加於香港的法律武器,不公開的指定法官,濫捕濫告的執法機關,這些難道要看判辭才有答案?你有壓力我有壓力大家都懂,沒有人期望你揭竿起義怒髮衝冠,但人之將死,學學包致金講幾句人話真有那麼難?

“Not only must justice be done; i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

這句話難道就這麼沒意義?

又假如他明知道,公眾對司法失信心其來有自,那仍然一而再搬出大眾應該看判辭的說法?那又是甚麼?

就是虛偽。

虛偽地以為只要不承認一些人盡皆知的事實,事實就不是事實,只要一天司法人員仍然戴著假髮(可能很快連假髮都沒有),就可以繼續假戲拖棚自我感覺良好,對法院門外的人間地獄視而不見。

他一再強調三權分立的討論已經變成政治爭議,他講的只是法律立場,就是香港司法獨立,政治他「唔敢講」。

難道你不碰政治,政治就不會找上你?我不講政治、只講法律,一再重申《基本法》寫明香港司法獨立,那三權分立就不重要,香港就有法治、平等、正義了嗎?難道還有人相信法庭判案,考慮的只有法律?法律的訂立、執行、詮釋,那𥚃不是政治?

這又是天真、或是虛偽?

即使再強調過去十年從來沒有受過北京、香港直接干預,改變判決,那是否法庭自己識做作了北京歡迎的裁決,不需外力動手就萬事大吉?

你唔好搞我,我自己搞得掂,這又算司法甚麼?

當然,可能若干年後回望,我們會覺得馬道立,已經是香港最後一個守門的 CJ,未來可能會更抓破面皮,連甚麼司法獨立的皮相都不復存在,whatever。

 

(標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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