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暫未決定老師需否宣誓 非常關注老師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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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前日發表《施政報告》,預告將就宣誓安排修例,外界關注公務員宣誓的函蓋範圍是否包括教師等。林鄭月娥今日(29日)於無綫節目《講清講楚》表示,老師分成津貼、私立、公務員等多種,暫未決定哪種老師會被視為需宣誓的公職人員,但目前認為只為政府提供服務的機構僱員,不受宣誓要求所限。

節目主持問及,政府未來會否繼續整頓教育制度,甚至根據《國安法》第 6 條,要求老師如公務員一樣宣誓效忠。林鄭表示,政府一直有研究《國安法》的「公職人員」定義,當中包括需要釐定兩種人士,分別是受政府資助的公營機構僱員,以及獨立財務但受政府賦權的機構僱員。

她指出,目前認為只為政府提供服務的機構僱員不需宣誓,否則將涵蓋數以百萬人,而由於老師有很多種,包括私立學校老師、津貼學校老師及公務員老師,暫未決定老師是否需要宣誓。當再被追問津貼學校老師需否宣誓時,她僅稱「唔想零碎回應邊一種要、邊一種唔使(宣誓)」,但強調非常關注老師質素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