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歲男學生被指襲兩警 事後左手肱骨骨折 警長:不清楚是否有心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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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8 月 3 日晚,黃大仙發生警民衝突。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指在黃大仙港鐵站外襲擊一名警長及一名警員,他否認兩項襲警罪,案件今(2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聲稱受襲警員稱曾用手捉被告左手,但被告仍然衝前導致三人倒地;對於被告事後被送到急診室求醫,發現左手肱骨螺旋骨折及後留院 12 日,他並不知情,堅持自己沒有使用非合理武力。另一報稱受襲警長則表示,不清楚被告是否有心襲擊。

被告嚴世宏(20 歲,學生)被控於去年 8 月 3 日,在港鐵黃大仙站 B2 出口外,襲擊警長徐兆雄及警員麥永祥。案件押後至 8 月 25 日裁決,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第一證人警員蔡孟冬表示,在案發當日較早時間收到指示,有一班戴著口罩的人士破壞黃大仙警署外的財物;同日晚上近 11 時到了黃大仙地鐵外,眼見戴著外科口罩的被告,打算截停搜查被告,惟被告拒絕展示身份證,並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他指當時被告神情激動,大聲急促地叫喊「委任證!委任證!」,因此警長徐兆雄及警員麥永祥到場支援。

聲稱受襲的警長徐兆雄供稱,到場後對被告說「如果你想睇委任證嘅話,我願意出示委任證畀你睇」,前後三次向被告展示委任證,但被告卻稱「睇唔到」。他續指,被告突然踏前一步,用右手推他左腰至大腿位置,當時他閃避不及被撲跌,被告「趴咗落黎」以下半身壓著他的上半身,他隨即用雙手支撐身體離開。他表示因有保護裝備,沒有受傷,亦不清楚被告是否有心襲擊。

辯方指受襲警員前言不對後語

另一名聲稱受襲的警員麥永祥則供述,當時目擊被告作勢推向警長徐兆雄,才伸手拉著被告左手,並叫被告冷靜,但被告仍然向前衝,他因而失平衡跌倒在被告左旁。麥形容被告倒地後仍然情緒激動,手舞足蹈,故壓著他望為他鎖上索帶,經另一名警員多番嘗試後成功鎖上,並將被告帶到警車,由該警員對被告作出拘捕。

辯方播放案發時片段,表示當被告筆直站立時,有一黑影搭在其左肩,被告隨即向前跌;盤問下確認為警員麥永祥配戴黑色手套的手,指出麥永祥早在被告向前衝時便已伸出手,並非見到被告向前才伸手,質疑他是「講大話」或「記錯」;麥永祥則回應「記錯」。辯方稱麥前言不對後語,指當時並非被告主動向前衝,而是如片段所見,警員麥永祥以手拍向被告左肩,令被告失平衡跌倒。

被告左手肱骨螺旋骨折 上臂需永久裝上鋼板

辯方指,由片段可見,麥永祥以右膝壓被告左後肩,將被告的左手「夾硬」扭向自己的方向,質疑此手法是否警察學堂所教;惟麥永祥表示當時只是捉著被告左手,一定要從後為被告上手扣,亦有告訴被告放鬆。

辯方續稱,被告事後送往急診室,留院12日,診斷為左肱骨螺旋骨折,指其骨折因遭兩個相反方向扭而造成,左上臂需永久裝上鋼板。麥永祥均表示不知情,並堅持當日沒有使用超越合理的武力。

辯方陳詞時提到,案發時被告突然向前傾,而受襲警長亦表示不清楚被告是否有心襲擊,被告任何面部表情均無顯示他有敵意襲擊的意圖,亦無理由在前後左右遭多名警員包圍下,做出襲警行為。

案件編號:KTCC150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