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 時代】曾被裁定侮辱國旗罪成 鄭松泰:已致歉並承諾改過 若連任必宣誓擁護《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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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有關立法會及區議會等公職的宣誓修訂草案,草案建議明文列明「侮辱國旗」、主張「全民公投」及「全民制憲」均為不擁護《基本法》之行為,可因而被取消就任資格,並將視實際情況,考慮議員於修例前的行為。立法會議員、熱血公民主席鄭松泰,曾於 2016 年被判侮辱國旗及區旗罪成;他今(23日)回應指,已於去年立法會選舉參選時,向選舉主任就侮辱國旗及區旗罪致歉並承諾改過遷善,明言「若有幸當選連任,必在宣誓就職之時再次公開宣示之。」

鄭松泰於 2016 年在立法會兩度把建制派議員桌上國旗和區旗展示品「倒插」,被判侮辱國旗及區旗兩罪成,罰款 5,000 元。

他今日透過短訊回應傳媒查詢時指,有關「侮辱國旗」被列在《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負面清單中,他去年立法會選舉參選時,已回覆時任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黃展翹的來信,就侮辱國旗及區旗罪致歉並承諾改過遷善,將繼續擁護《基本法》、愛護國旗和區旗;至於未來能夠繼續擔任公職,他引用去年其致選舉主任的回信,表示「若有幸當選連任,必在宣誓就職之時再次公開宣示之。」

主張「全民制憲」同被視作港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衛今於記者會交代其提出的《政府提公職(參選及任職)條例草案》,當中明文規定主張港獨者,包括自決、全民公投、全民制憲,或以「非法手段」威迫行政長官改變政策或議案、「無差別反對」政府議案、尋求外國政府或組織干預香港事務、反對中央履行職務等,都會被視為違反宣誓而被 DQ。

問到新修訂會否有追溯期方面,曾國衞指沒有特定追溯期安排,但將視乎實際情況考慮議員以往行為。

鄭松泰所屬政黨熱血公民曾主張全民制憲及公投,《立場新聞》進一步追問,查詢會否擔心因該等主張被 DQ,但鄭松泰未有作正面回應。

政府將會修訂宣誓條例,有記者問我會否擔心被DQ,尤其是負面清單方面提到侮辱國旗的問題。 我在去年立法會選舉參選時,已回覆時任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黃展翹的來信,就侮辱國旗及區旗罪致歉並承諾改過遷善,繼續擁護《基本法》,愛護國旗和區旗(詳細內容恕不再冗述)。至於我將來能夠繼續擔任公職,正如我在該信中所言:「若有幸當選連任,必在宣誓就職之時再次公開宣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