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教育】全港幼稚園 7 月派《國安讀本》 教育局:助幼兒認識中國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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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4 月曾向全港中小學、特殊學校派發由內地法律學者王振民等編寫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讀本》(下稱《讀本》);教育局昨(12 日)向全港設本地課程的幼稚園發通函,指本月起會向幼稚園分派該讀本,每校 7 本,作教師參考書,提醒幼稚園可協助幼兒認識「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及作為中國人的身分」,幫助他們初步認識國家及中華文化,培養國民身分認同,並讓他們在往後的學習階段深入地認識國家安全的各方面,以及自己在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於 4 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代表國家教育部,向向特首林鄭月娥致送《讀本》;教育局同月向全港中小學派發《讀本》、本月向幼稚園派發,指是國家教育部陳寶生「特別選取」。

教育局昨日向幼稚園發通函,再次提醒幼稚園可協助幼兒認識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及作為中國人的身分,往後學習深入認識國家安全,教育局又提到,「初步認識中華文化及作為中國人的身份」亦是《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中「個人與群體」 學習範疇內其中一個學習期望;為提升教師對《香港國安法》的認識,教育局將安排《讀本》由本月起分批派送至所有開設本地課程的幼稚園,相信有助支援教師正確認識和推行國家安全教育;每所幼稚園均一律獲發 7 本。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讀本》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黃風、南開大學法學教授畢雁英編寫,簡介形容該讀本有助認識理解《港區國安法》核心要點。

前言指國安法「遲到」 回歸便應實施

在書中前言,作者形容《香港國安法》「遲到」,本應該在 1997 年 7 月 1 日「隨著香港的回歸、隨著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實踐的第一天,同時就出台實施」,但遺憾的是回歸後維護國安法律制度、執行機制「長期缺失」,香港成為國家安全「不設防」城市。

「哪個地方的國安法比香港更寬鬆?」

作者前言亦反駁國安法、國安被指「很可怕」,「古今中外觸犯國安都是重罪,但是又有多少人會觸犯國安重罪呢?」重申肯定是極少數人,又認為國安法實施愈久、觸犯者愈少。若覺香港有國安法「很難接受」,反問世界上有哪個國家、地方沒有國安法,哪個地方的國安法比香港更寬鬆,「恐怕找不到」。

前言最後指,香港社會各界迫切需要了解《香港國安法》來龍去脈、主要內容及如何實施等,需要一本「系統全面、簡明易懂」讀物,以澄清不正確、不全面的認識,形容是編寫書本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