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作為一種對抗 — 審理 47 人「串謀顛覆」罪的法庭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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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下這點文字的時候,是 3 月 2 日凌晨近一點了,律師們仍在庭上慷慨地吞吐著中文英文,47 人的代表律師就保釋理據陳詞,才進行了三分之一左右。這是港區國安法通過之後,最大規模的一場審訊,用《華盛頓郵報》的報導來形容,昨日之後,香港所有最傑出的民主運動人士,要不在流亡,要不就在監獄裏(every prominent Hong Kong activist is either in jail or exile)。

法庭希望這一晚直踩到底,把所有被告的保釋理據全數聽完,然後作出決定。法庭內原本坐滿了數十名律師團隊和檢控人員(連家屬都無法進入),加上被告,近乎百人。夜更深了,法官只好安排,未輪到陳詞的律師及其代表的被告,可以暫時離開去用膳。晚上 10 時 44 分,連主控官楊美琪都忍不住提出要食飯,於是法庭空間終於有了一點餘裕。

不知今晚會持續到甚麼時辰,不知控方申請押後三個月續審的要求會否被批准,第一次審理如此多人的國安法案件,法庭的主庭從一大早就顯得手忙腳亂,場面熙熙攘攘,律師們好不熱鬧。坐著家屬和記者的延伸庭則更為沉靜、陰鬱,有家屬的雙眼腫得厲害,不知昨晚是如何度過。

早上還有陽光的時候,一陣呼喊口號的聲音,從樓下像洪水般衝上來。匆匆趕到樓下,只見在法庭大樓外排隊、聚集的逾百市民,正在整齊又宏亮地大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而在大樓內的市民,隔著一道幕簾,也向著外面的人大叫口號,此起彼伏。人們又舉起三指手勢和五一手勢,隔空回應彼此。

一切好像突然回到了 2019 年的某個和理非靜坐的時間切片。當然還有其他口號,可所有記者馬上驚異於「光時」這一句 — 畢竟,去年港區國安法通過、七一遊行翌日,這句口號就被政府聲明認證為有「港獨」含義。隨後大半年的時間裏,不要說在街上大叫這八個字,即使在文字裏出現,出版社可能都要慎重再慎重。

果不其然,警察很快舉起了紫旗,警告違反國安法。一個女士大叫:「他們就係想我們驚咋!」

人們見到紫旗,叫口號反而叫得更加大聲。

2021 年 3 月 1 日,西九法院外,警員舉起紫旗。

「無諗到大家都唔驚。」一個嬌小個子的女生告訴我。她剛開口,旋即哭了起來,摀著臉,雙眼溢滿了大滴的淚水。女生才 16 歲,中學生,她說自己 2019 年是一個勇武,還有自己的小隊。後來,朋友被捕了,數個月後要提堂。

「真係好耐冇試過嗌呢個口號,好耐冇咁多香港人喺埋一齊。」她邊哭邊說。

昨天在巴士上看到 47 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安全罪的新聞時,她的眼淚就已經收不住。今天特意跑來法庭,雖然入不了公眾席,仍在樓下等候。「我們是香港人的一部分,他們也是香港人的一部分。我想讓他們知道,他們不孤獨。」

愁雲慘霧,回到記者室,直播內庭的大屏幕忽然劈頭傳來一聲:「而家個問題係,開庭之前我無得見我嘅律師!」

2021 年 3 月 1 日,何桂藍由警車帶到法院

中氣十足,嚇了所有人一跳,全部人都聽出是被告何桂藍的聲音,那股生氣隔著屏幕奔了出來。

隨後,她開始了種種的自說自話:

「XX、XX,俾我攬多嘢呀!」「你最靚仔啦。」「大家好呀,歡迎來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歡迎收睇⋯⋯呢個西九龍裁判法院⋯⋯」忽然又義正嚴辭:「梗唔係啦,我梗係唱 Mirror 啦!」

正要唱時,一聲「起立!」開庭了。

午休之後,下午開庭,麥克風再次把何桂藍的聲音源源不斷送到電視屏幕前的家屬和記者們:

先是讀 Anson Lo《一所懸命》的歌詞:「Be a fighter all my life/that’s the meaning of my life/一世的戰士/一世的意義⋯⋯」再是直接唱起姜濤的歌《蒙著嘴說愛你》:「So I say i love you⋯⋯只有愛恆久不枯~」然後問:「大家想聽咩呢?」

「出面好嘈喎,示威咁喎。」「我今日來的時候見到出面勁 Q 多人,用最近三個月嘅標準,所以都係多人」又自說自話,「hello 歡迎加入國安被告 Podcast~」

另一被告岑敖暉也不時加入,說了一大堆不知所云的說話。

當職員上前提醒,其實麥克風全數收錄了他們的聲音時,何桂藍說:「我唔知道添,sorry 呀。」被告林卓廷忽然說:「呢度收唔收到我?老婆我愛你!」

不知道那個 16 歲的女生能否聽見這堆亂七八糟、堪稱很「鳩」的說話呢?「鳩」得來竟富有生命力、「鳩」得來又傳達一種心領神會,「鳩」得讓愁雲慘霧的人都大笑起來。

學者鍾曉烽曾撰文討論:「幽默作為一種溝通策略,最直接的功能是暴露權力的荒謬。」午夜 已過,陳詞仍在繼續,想起 George Orwell:「每一個笑話都是微小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