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施壓】去信馬道立促停止裁判官何俊堯審反修例案 葛珮帆:多次輕判被告 周浩鼎:誣陷警察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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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8 月 11 日,有人於北角圍毆黑衣青年及襲擊記者,東區區議員仇栩欣直播時被捕及被控襲警,裁判官何俊堯早前裁定仇罪名不成立,並斥兩警員證供「大話冚大話」等,裁決引起撐警及建制派人士不滿。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及立即停止讓何處理反修例相關案件;周浩鼎則指何俊堯涉及對警方證人嚴重指控及誣陷,違反《法官行為指引》。

葛珮帆昨日在 Youtube 頻道中表示,她於信件中列舉了何俊堯裁判官最近處理的 8 宗反修例相關案件,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或輕判,包括判處前「香港眾志」三成員去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未有遵守秩序罪罪成,但僅罰款 1,000 元,並指他們未來是「社會棟樑」,着他們應留「有用之軀」等,葛指何俊堯處理案件時經常「讚被告,鬧原吿」,「基本上唔願意聽警方講,警方講咩差唔多都係錯,全部都係輕判,就算人哋認罪,佢都想人哋唔認,都係想唔判」,令公眾質疑何是否本身就對警員存有偏見。

葛聲稱她收到大量市民投訴,質疑何俊堯的裁決偏頗及慣常不接納警方證供,葛指事件嚴重,公眾有權期望司法機構政治中立,希望馬道立可以用處理法官郭偉健讚揚被告有高尚情操的「同一把尺」處理事件,立即停止何俊堯審理任何與反修例相關案件,她又呼籲市民自行去信司法機構投訴何俊堯,並指「如果啲信千篇一律,佢哋係唔會計嘅」。

周浩鼎:覺得警方好冤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指,何俊堯於裁定仇栩欣襲警罪不成立時,指警方證人「大話冚大話」等,涉及嚴重指控、誣陷甚至抹黑,質疑何違反《法官行為指引》,因根據指引,法官不可使用攻擊性或侮辱性的評論,以避免給公眾偏頗印象等。周又認為警方於事件中「好冤枉」,因為如果裁判官判處被告無罪,之後要再由律政司舉證進行上訴是十分罕見及困難,基本上等於事件不能翻案,「比你講完、屈完、佢(警員)隨時無機會可以講返自己嘅一個事實出黎,隨時令警隊蒙上一個污點」。

另外,就一對夫婦圍觀馬鞍山火燒人事件,獲判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不成立一案,一直協助受害人的葛珮帆亦有表達不滿,她表示她重複看過涉案片段,認為雖然事主亦有用粗口指罵在場者,但她認為「係一班人圍住佢一個,跟住就有人放火燒佢,我覺得係因為嗰班人圍住鬧佢、起哄,先至會有人放火燒佢,嗰班人對我黎講全部係共犯」,她又質疑指「唔通呢件事係受害人錯咩?但個法官咁講,講到好似因為佢鬧人,所以佢就應該比人放火燒咁樣,講到我真係好鬼嬲」。

而於該案件中裁判官林希維裁決前曾強調,法庭只會處理法律議題,而非政治問題,不希望裁決後有人認為法庭挑起政治爭端,例如如裁定兩被告罪成,有人會認為「講下粗口都定罪」,或者相反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有人會認為「有人點火都無事」,他指法庭不會考慮相關的爭論,只會考慮與案件相關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