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罪成囚 9 周 教師楊博文:遭學校即時解僱 望眾籌 50 萬應付父母醫療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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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發起「黎明行動」,29 歲小學男教師楊博文當日清晨在上水慢駛私家車,被截查時被指以腳踢警員腹部一下,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吳重儀一度下令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昨日判被告囚 9 周。楊博文昨晚發表文章指出,因案件遭到學校即時解僱,作為家中唯一的收入來源,現時家中財政狀況已相當窘迫,希望眾籌 50 萬元應付長期病患父親及母親的醫療開支及生活費。

楊博文提到,原先在 2019 年 11 月 11 日被捕的那個星期,會代表香港到菲律賓參加國際沙灘排球比賽,但因為被捕時身體有多處受傷,需要入院治療,因此被逼退賽,「無端面臨牢獄之災的我,前路茫茫,不敢談什麼代表香港出賽亞運、奧運的夢想⋯⋯」

楊博文透露,在七月已被學校即時解僱,「當時辦學團體已明確表示,無論我上訴成功與否,都不會改變解僱我的决定。失業,成了無法改變的事實。」

他說,最擔心的不是自己的前途,要入獄,唯一放心不下的是家中年老的雙親,「由細到大,他們供書教學養大我,照顧可謂無微不至,此時此刻,我一入獄,將有一段時間無法侍奉在側 — 照顧兩老,每天為爸爸注射胰島素、照顧他起居飲食和充當『開心果』的角色,陪伴着媽媽,讓她穩定情緒;我不幸的遭遇已為他們帶來巨大的打擊和困擾,長遠而言,我亦無法說服他們「我呢個一家之柱可以捱得住,撐起成頭家。」

楊指出,由於被解僱後收入歸零,只能靠積蓄過活,作為家中唯一的收入來源,現時家中財政狀況已相當窘迫,自己努力地找尋工作,幸得一位朋友伸出援手,間中能在其工程公司擔任一些兼職勞動工作,但賺取的工資未能應付日常家庭開支和,「雖然有團體主動提出緊急的財政支援,但資金有限,我亦深明長貧難顧。」

他指出,「因我仍有案件在身,將會面對入獄、保釋、上訴等等…… 再經歷一連串漫長的審訊過程。此刻,我為了安頓父母的生活,別無他法,請容我在網上向各方提出眾籌,為大家籌措 50 萬元。我向大家保證,眾籌得來的資金只會用作父母醫療開支和生活費,若有剩餘部分將用作幫助基層學生的體育發展。」

渣打戶口: 405-8-780551-1(Yeung Pok Man)

中銀戶口:012-590-1-062385-7(Yeung Pok Man)

轉數快:60568916

父為肝癌康復者   母患抑鬱症

小學男教師楊博文被指去年「大三罷」期間,在上水迴旋處慢駛,遭警方截查時腳踢警長。裁判官吳重儀早前裁定他一項襲警罪成,更質疑「心智可唔可以繼續教書」,一度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昨日(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他監禁 9 星期。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准。

被告楊博文(29 歲,小學教師),亦是沙灘排球港隊代表,他被控於去年 11 月 11 日清晨時分,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長鍾宏業。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本案遭學校解僱,校長仍為他求情,指被吿負責任、有熱誠、全心全力教學、給予學生很多正能量。被告的雙親均為長期病患,父親為肝癌康復者,又有糖尿病,母親則患有抑鬱症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