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張俊傑入稟控前員工誹謗 索賠償及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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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冰室東主張俊傑今(8日)向高等法院入稟,控告一名前員工誹謗,指控該員工曾撰寫文章,以直接或影射方式形容張無理解僱他,強迫其他員工長時間工作,及以欺騙手段獲取大眾支持。張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制被告繼續發布有關言論,及命令被告賠償他的一切損失。

原告為龍門冰室(又稱瓏門冰室)東主張俊傑,被告為楊朗。楊朗是由張創立的「香港人嘅冰室資源中心」的前手工藝室主管,月薪本來為 3 萬元,及後改為時薪 60 元。

入稟狀指,楊朗在示威文集《消失了的聖誕卡》中,撰寫一篇名為《跋—知情人的心路歷程》的文章,當中涉嫌講述張強迫員工在資源中心工作、以侮辱性語言辱罵員工、以非人道方式營運資源中心、無理解僱楊朗、及以欺騙手段獲取大眾支持等。

張俊傑在入稟狀中強調,已經有大量讀者閱讀過相關言論,使他感到尷尬及難受,而被告的言論會誤導讀者、亦是有計劃地令他承受金錢損失。相關的書本至今仍在發售,但被告繼續容許其文章被刊登。張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被告再發布有關誹謗言論,並要求他賠償張一切損失。

入稟編號:HCA 15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