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未愛你,棉棉

0
339

【文:Wayne Lui】

我係一個音樂人。三年前喺美國音樂學院畢業,回流香港。

小學嗰陣,第一隻用零用錢買嘅碟係 《Solidays》。嗰陣唔知咩叫精選,只係計下計下,咦,呢隻最多出名歌,幾抵喎!咁就買咗($110,其實我好似仲未有 CD 機)。

初中時最鍾意佢啲毒男情歌。《Time Flies》 入面每一首歌都勾起一啲畫面,其實同歌詞冇乜關係。不過你知啦,小毒男情竇初開嘅時候,聽乜都好似講自己咁。講到最夭心夭肺,一定係《無人之境》嗰句:「這個世界最壞罪名 叫太易動情 但我喜歡這罪名」。

到高中嘞,反叛(共)情緒高漲。聽《主旋律》,聽《斯德哥爾摩情人》。嘩,咁都夠膽唱,暗諷中共,好似黃黃哋喎!不愧為我嘅男神。

跟住我就決定咗去美國讀音樂,唔多唔少都因為佢嘅。有時掛住香港,咪聽吓陳奕迅囉!約埋香港同學 jam 嘢,都係 jam 陳奕迅㗎啦。

黃黃哋嘅我,一直有個惡夢。就係陪自己十幾年嘅象徵同自己嘅價值觀有極大衝突,好似兩粒 dissonant 嘅音,或者對唔準拍子嘅鼓咁,一定要放棄一樣。其實都知佢唔會黃得去邊㗎啦,只係見佢幾醒,一直如履薄冰咁兩邊都唔得罪。希望佢醒醒定定講少啲嘢,唔好太過爛聲咁唱歌就得啦。

失戀嘅時候陳奕迅,思鄉嘅時候陳奕迅。曾經我嘅夢想係幫陳奕迅做嘢。打鼓又好,掃地都好。總之做完就當完成咗我嘅使命,可以轉行了。

可惜今日嘅我(香港人),雖然係輸到貼地,但都仲有本錢去守住自己個人嘅底線同原則,唔使人哋叫你撐乜就撐乜。

偶像?種族滅絕喎,唔好咁痴線啦!

 

作者簡介:香港人,三年前喺美國音樂學院畢業,回流香港。現職樂器導師及自由音樂人。打鼓,彈 bass, 寫歌。有隊樂隊叫 Birdmen,出過一隻歌,叫「花朵」。